人權與性別平等

台灣在人權保障與性別平等方面的進步歷程,從威權體制下的人權侵害到成為亞洲人權先驅

30 秒概覽: 台灣從威權時代的人權侵害,發展為亞洲人權保障的領先國家。透過轉型正義處理威權遺緒、推動性別平等立法、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等里程碑,成為亞洲民主與人權價值的重要指標。

台灣人權發展歷經威權壓迫、民主轉型、權利保障三個階段。從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的創傷記憶,到解嚴後陸續建立人權保護機制,再到近年推動轉型正義、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等突破性進展。2009 年,台灣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兩公約轉化為國內法,確立以國際人權標準為基礎的法制框架。1

威權時期的人權侵害

1947 年的二二八事件造成數萬人死傷,此後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統治(1949-1987)構成台灣近代人權史最深重的創傷。白色恐怖時期,政治異議者遭受不當審判、酷刑、處決或長期監禁,雷震案、美麗島事件(1979)等政治案件成為威權統治的代表性符號。2

戒嚴體制下,集會結社、言論出版、遷徙居住等基本自由均受限制。軍事審判擴及平民,司法獨立受損;透過文化審查控制社會思想,形成「寒蟬效應」。

解嚴(1987)後,平反冤案工作陸續推進。《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為受害者提供補償,口述歷史與檔案開放工作也在此後數十年間展開,這些記憶整理是後來轉型正義的材料基礎。

轉型正義進程

2017 年《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確立法制基礎,2018 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正式運作,負責真相調查、檔案整理、法律清理等工作,並追討威權時期不當取得之政黨財產。

威權象徵清理方面,部分威權統治者銅像陸續移除,原威權場所被轉型為人權教育場域,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與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是代表性案例。

在制度建設方面,設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以符合「巴黎原則」的獨立機構標準監督人權狀況。台灣的轉型正義路徑為其他亞洲民主轉型國家提供了可參照的實踐案例。3

性別平等與同性婚姻

性別平等法制方面,《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職場性別平等,《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校園性平教育,《性騷擾防治法》建立防治機制。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讓女性政治參與大幅提升,台灣女性立委比例長期居亞洲前列。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台灣近年最受國際關注的人權進展2017 年 5 月 24 日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確認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侵害憲法平等權,要求兩年內完成相關立法。2018 年 11 月 24 日公投案第 10、11、12、14、15 案結果顯示社會意見明確分歧:第 10 案(婚姻限一男一女)同意 765 萬票、不同意 290 萬票;第 14 案(民法保障同婚)同意 338 萬票、不同意 695 萬票。這個結果顯示反同方在公投中明顯佔多數。立法院最終以另立專法方式回應,2019 年 5 月 17 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4

護家盟、安定力量等保守團體在公投前後動員家長與宗教社群,反映出台灣社會在性別議題上的內部張力並未隨著立法完成而消失。2023 年 1 月立法院修正《施行法》允許同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補上原本的法律空缺。

2020 年 5 月 29 日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解釋宣告《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條文違憲、立即失效,從刑法層面移除了對個人性自主的性別化管制(通姦罪在司法實務上對女性檢舉率明顯偏高),是性別平等法制演進的關鍵節點。

2023 #MeToo 與性平三法修正

2023 年 5-6 月,台灣爆發 #MeToo 運動浪潮,從民進黨黨工指控基層性騷擾事件起,迅速擴散到政界、學界、媒體、藝文界,被稱為「台灣 #MeToo」。事件促成立法院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合稱「性平三法」)大幅修正,強化雇主、學校的處理責任,提高罰則,並導入第三方獨立調查機制。5

性平三法修正也回應了長期被批評的「處理機制不獨立」問題——過去性騷擾案件多由加害人所屬機構自查自結,新法強制設置外部委員、延長申訴時效,是台灣性別平等法制的結構性突破。

跨性別權益與內部張力

跨性別免術換證爭議是台灣近年性別平等議題中爭議最大的領域之一。2021 年「小 E 案」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衛福部要求變性手術才可換證的函釋違憲,是台灣司法首次承認「免術換證」的法律可能。此判決引發女性主義內部分歧:跨性別運動主張性別認同自決,部分激進女性主義者(被稱為 TERF, Trans-Exclusionary Radical Feminist)則擔憂女性單性空間(廁所、更衣室、運動賽事、收容所)受影響。這個張力至今未獲社會共識,行政院尚未發布全面換證標準。6

2018 促轉會「東廠事件」

2018 年 9 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副主委張天欽於內部會議錄音中提及「成立東廠」、針對特定候選人(侯友宜)進行轉型正義調查的策略性運用,引發社會對促轉會政治中立性的質疑。張天欽請辭、促轉會內部進行調查,但事件重創促轉會公信力,也成為轉型正義工作後續推動的負面參考案例。7

未竟課題

原住民族方面,《原住民族基本法》確立集體權利,推動傳統領域劃設與語言復振,但傳統領域爭議與自治實踐仍在進行中。外籍移工基本勞動條件雖有保障,仲介費制度與移工人身自由的改善空間仍受關注。

兒童方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建立通報機制,禁止體罰入法;身心障礙者方面,《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已完成施行法化,無障礙環境建設仍在推進。

在國際參與方面,台灣因主權地位特殊無法正式加入聯合國人權機制,但透過民間途徑參與國際人權討論。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國內施行受到國際人權組織肯定,Freedom House 亦將台灣評為「自由」國家。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1. 兩公約施行法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2009 年施行。
  2.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官方網站 — 政府轉型正義機構,含威權時期人權侵害調查、受難者資料庫與相關檔案。
  3. 臺灣同性婚姻 — 維基百科 —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歷程,含大法官解釋、公投數據與立法過程。
  4. 自由之家 — Freedom in the World 台灣 — 國際人權組織對台灣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年度評估。另見中央選舉委員會 — 107 年公投結果 第 10、14 案完整票數。
  5. 性別工作平等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3/7/31 性平三法修正完整條文。
  6. 跨性別免術換證 — 婦女新知基金會 — 2021 小 E 案判決與相關法律討論。
  7.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東廠事件 — 維基百科 — 2018 年 9 月張天欽事件完整紀錄。
關於此文章 本文章由社群協作,並經 AI 輔助撰寫與審查。
Society 人權 性別平等 同性婚姻 轉型正義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