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宅與居住正義:政府蓋的便宜房,最後養出誰的資產扶梯

1985 年成功國宅一坪 6.7 萬還沒人要,老里長湊 40 萬頭期款買下;四十年後同一個門牌逼近一坪百萬。國宅本是「幫人民買得起房」的工具,卻從沒裝上增值回收的閘門,公共補貼最後變成早買者的私人資產。2026 桃園把那道閘門裝回去,等於替國宅認錯。

國宅與居住正義:政府蓋的便宜房,最後養出誰的資產扶梯
圖片: Heeheemalu · CC BY-SA 4.0 · 原始來源

台北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有一片叫「成功國宅」的房子。1985 年剛蓋好的時候,沒人要。1

政府開的價是一坪 6.7 到 7.1 萬元,在當時不算便宜,加上滯銷,最後降到一坪 6.7 萬、再搭配四年無息貸款才把房子賣完。老里長石忠勝後來回憶,他跟太太是把畢生積蓄掃乾淨,湊到 40 萬元頭期款,才買下其中一戶。1

四十年後的今天,同一個門牌,房仲平台上近一年的成交均價是一坪約 87 萬元,最高的一戶逼近 98 萬。2從 6.7 萬到 87 萬,大約是十二到十四倍。當年那筆掃光積蓄才湊出的頭期款,今天連一坪都買不到。

30 秒概覽: 國民住宅是台灣 1975 年立法、政府「蓋了賣」給人民的便宜房,本意是幫買不起的人上車。問題是它從頭到尾沒裝一道「增值回收」的閘門,2002 年甚至把僅有的防炒作機制拆掉,讓國宅可以賣給任何人。於是公共補貼蓋出來的房子,最後變成早買者的私人資產,台北幾個精華區國宅如今一坪逼近、甚至突破百萬。2015 年政府廢掉國宅條例,改走「只租不售」的社宅;2026 年 5 月桃園卻三讀通過「可負擔住宅」,把「政府蓋來賣」這條路找回來,而且刻意把當年沒裝的閘門裝回去:轉售不得超過原承購價。內政部不同意,主張回到「只租不售」。「幫你買得起」還是「幫你租得起」,這兩條居住正義路線,台灣吵了五十年還沒收尾。

1975
國宅條例上路
政府蓋了賣,設「買家資格」閉環——補貼只在需要的人之間流動
2002
那道牆被拆掉
修法取消買家資格限制,國宅住滿一年可賣給任何人,正式進自由市場
2015
國宅條例廢止
官方理由:自有住宅率已 85%,中央改走「只租不售」的社宅
2026
桃園把閘門裝回
可負擔住宅:轉售不得超過原承購價——五十年後替國宅補上那道牆

這篇要講的,就是夾在這兩個門牌價中間的五十年。一個政府花錢蓋便宜房幫人上車的好意,怎麼會走到今天,變成站在階梯頂端的下一代,買不起、也租不穩?

政府蓋來賣的那一代房子

台灣最早處理「人民買不起房」的辦法,是借錢給你蓋。1957 年制定的《興建國民住宅貸款條例》,政府的角色比較像銀行,幫忙出資讓人民自己蓋房。真正讓政府自己跳下來蓋的,是 1975 年 7 月 12 日公布的《國民住宅條例》。同一天,舊的貸款條例廢止。3

這部 1975 年的條例,骨子裡是一份居住正義的承諾。原始第 3 條寫得很清楚:國宅是「用以出售或出租與收入較低家庭及軍、公、教人員家庭」。4換句話說,這批房子是要賣給收入低的人跟軍公教的,不是蓋給市場上誰有錢誰買。

更關鍵的是它的第 12 條。轉售國宅,得經過主管機關同意,而且受讓人也必須具備國宅承購資格4這一條,是整個故事的樞紐。它等於在國宅外面圍了一道牆:今天政府用補貼把房子便宜賣給符合資格的人,這個人將來要賣,也只能賣給下一個符合資格的人。房子可以換手,但永遠在「需要幫助的人」這個圈子裡流動。便宜不會外漏,補貼不會被誰一次性套現帶走。

📝 策展人筆記
這道牆,是國宅最被低估、也最早被遺忘的一個設計。後來大家罵國宅「圖利早買的人」,罵到的其實不會是 1975 年的版本,那時候的國宅有閉環,補貼跑不掉。真正讓補貼漏光的,是幾十年後有人把這道牆親手拆掉。一篇談國宅的文章如果只看到「房子增值、買到賺到」,會錯過最重要的那一刻:閉環是什麼時候、被誰、為什麼拆的。

1982 年,條例做了一次大修,從原本十幾條擴充到 45 條。這次修法加了一道防短炒的鎖:買了國宅得「住滿 2 年」才能賣。5但要注意,這時候那道核心的牆還在,受讓人依然必須具備國宅資格。住滿兩年只是防你買了馬上轉手,圈子的邊界沒有被動到。

要說 1982 年有什麼真的改變了體質,是它順手把門開給了另一群人。為了促銷,國宅開始開放軍公教申購,於是出現一個諷刺的轉向:原本條文寫明要照顧的「收入較低家庭」,在實際配售裡反而被排到後面,更有穩定收入、更付得起頭期款的軍公教成了主力。便宜房的入口,悄悄從最需要的人,挪向了還算過得去的人。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沿線高密度公寓住宅群,新舊樓房緊密相連
台北高密度的住宅紋理。國宅那一代蓋的房子,多半就嵌在這樣的街廓裡,後來隨著地段一起翻身。Photo: 迷惘的人生, CC BY-SA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那為什麼大家當年還是擠破頭想抽到一戶國宅?因為國宅的配售價,本來就壓在市價之下。能抽中一戶,幾乎等於中樂透:拿到鑰匙的那一刻,手上就握著一個比市價便宜約三成的價差,轉手就是現金。6這個「中籤像中樂透」的氣氛,本身沒有錯,它正是居住正義該有的樣子:讓買不起的人,靠運氣跟資格,也能上車。

錯的是,這台車後來忘了關門。

二〇〇二年,那道牆被拆掉了

很多人以為國宅變成炒作標的,是 1982 年開放軍公教買的那一刻就註定的。真正把閘門拆掉的,其實是一個比較少被提起的年份:2002 年。

那一年的 12 月 11 日,立法院修了《國民住宅條例》第 19 條。改了兩件事,每一件單獨看都不大,合在一起卻把國宅的命運整個翻過來。第一,住滿年限從 2 年縮短到 1 年。第二,也是致命的一刀,取消了「受讓人須具國宅資格」的限制7

那道從 1975 年就圍著國宅的牆,在這一刻被推倒了。

從此,一戶國宅住滿一年,就可以賣給任何人。不必是收入較低家庭,不必是軍公教,不必符合任何資格。一個原本只在「需要幫助的人」之間流動的房子,正式被放進了自由市場,跟它隔壁那棟全價買來的私人公寓,從此沒有兩樣。

市價 3000 萬元的房子,變成 6000 至 7000 萬元的房子……劫貧濟富,國家出錢幫有錢人改建房子
林智群,律師,2025 年批「國家出錢替成功國宅都更」提案

這裡要把一個常被講錯的細節釘住,因為它正好是理解這道閘門的關鍵。國宅條例裡確實有一條「原承購價格扣除折舊」的計價公式(第 21 條),聽起來很像「轉售只能按成本賣」的防炒作鎖。但它不是。那條公式是政府在強制收回違規戶時,要補償給原住戶多少錢的算法,跟你把房子賣到市場上能賣多少,完全是兩回事。5所以準確的講法是:國宅防炒作的,從來只有「買家資格限制」這一道閉環,而它在 2002 年被拆了,而不是什麼「原價收回機制被鬆綁」。差別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你罵的對不對。

把閉環一拆,剩下的事就交給時間跟地段。

成功國宅那塊地,後來捷運通了、商圈成熟了,整個大安區的房價跟著抬上去。國宅本身沒變,還是 1985 年那批房子,但它腳下那塊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價值,三十年翻了十幾倍。當年湊不出 40 萬頭期款的人進不來,進得來的人,房子在手裡長成了一筆從沒預期過的財富。公共補貼蓋的房,最後增值的全歸了個人。而這份增值,本來有機會留在公共手裡,只要那道牆還在。

📝 策展人筆記
公平地說,國宅會暴漲,主因是地段,不是國宅這個身分本身。台北精華區的任何房子三十年都會漲。離開都會核心的國宅,很多就是普通中古宅,甚至是賣不掉的蚊子館。所以這篇真正要追問的,不是「國宅憑什麼漲」,房子當然會漲。要追問的是:政府用公共的錢蓋了房、補貼了價差,為什麼不順手裝一道閘門,讓公共投資養出來的增值,至少有一部分回到公共手裡?這個問題,香港有答案,英國有教訓,而台灣,整整空白了五十年。

三大國宅,從便宜房長成豪宅

要看這道沒裝的閘門代價有多大,得走進台北幾個門牌。先講一件容易被誤會的事:台北精華區那幾棟身價驚人的國宅,不是「中低收入戶安置宅」一夕變豪宅這種戲劇化的故事。它們的身世,是眷村改建加上一般市民配售。

以大安國宅為例,1,296 戶裡,軍方分回 628 戶、佔約 48%,警察 186 戶、約 14%,剩下 479 戶、約 37% 賣給一般民眾。2成功國宅前身是「成功新村」,1980 年由當時的陸軍總司令郝柏村跟台北市長李登輝簽約改建,原本的眷戶約 515 戶、約佔 20%,其餘八成對外公開銷售。8所以更精確的說法是:這些是「政府補貼出售的公共住宅」,補貼跑進了原眷戶跟一般配售戶手裡,而不是低收入戶安置宅翻身。但前面講過的那條線,1982 年後為促銷開放軍公教、真正的低收入戶反而被擠出去,這條線是成立的。便宜房的好處,一開始就沒精準落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身世釐清了,再看數字,衝擊力才不會用錯地方。

6.7 萬87 萬 / 坪
成功國宅 1985 年滯銷時的配售價,到 2026 年的房仲均價——同一個門牌,約 13 倍
資料來源:實價登錄房仲平台(成功國宅)

成功國宅,1985 年滯銷時一坪 6.7 萬,今天房仲平台近一年均價約 87 萬,是台北三大國宅裡唯一還沒破百萬的。2它的鄰居大安國宅,房仲平台近一年均價約 96 萬一坪,已經有單戶突破百萬,2025 年 11 月有一筆成交來到每坪 105 萬。2

最極端的是正義國宅。它原本安置約 175 戶軍眷,位置在忠孝東路三段、緊鄰 SOGO,是台北最精華的商業地段之一。經過整整 26 年的整合都更,它變成了豪宅「台北之星」,2024 年 11 月的成交價是每坪 204 到 240 萬。2一個從安置軍眷起家的公共住宅基地,最後長成了台北頂級豪宅。

還有一棟新隆國宅,在中正紀念堂旁邊,1986 年原本一坪 4.7 萬,到 2022 年房仲平台上約 105.8 萬一坪,9粗算是二十二倍。

📊 國宅身價:從配售價到今日

國宅 起始(年/原價) 今日(房仲平台)
成功國宅 1985 / 一坪 6.7 萬 近一年均價約 87 萬
大安國宅 近一年約 96 萬,單戶破百萬
新隆國宅 1986 / 一坪 4.7 萬 2022 約 105.8 萬
正義國宅 安置 175 戶軍眷 都更後 204~240 萬(2024/11)

(房價皆引自房仲平台成交資訊,非官方統計)

這些數字攤開來,律師林智群 2025 年批評一個「國家出錢替成功國宅都更」提案時那句話,就格外刺耳。他說,這等於把「市價 3000 萬元的房子,變成 6000 至 7000 萬元的房子」,是「劫貧濟富,國家出錢幫有錢人改建房子」。10學術界看得更冷:巷仔口社會學的研究者點出,政府以前的國宅「都以販售為主」,住宅政策一路以衝高自有率為目標,到頭來台灣的住宅,「確實就是累積財富的工具」。11

這就是那道沒裝的閘門,五十年後給出的帳單。政府蓋的便宜房,沒有變成一台不斷接住下一個買不起的人的扶梯,而是變成一台只接住了最早上車那批人的電梯,他們上去之後,把梯子收了起來。

那道閘門,香港叫補地價,英國叫教訓

問題講到這裡,會冒出一個很自然的反問:要政府蓋便宜房賣給人民,又不准人民賣了賺錢,這做得到嗎?

做得到。隔壁的香港,就裝了這道台灣始終沒裝的閘門。

香港政府推「居屋」,邏輯跟國宅很像:用市價六到七折,把房子賣給中低收入戶。但它多了一個機制,叫「補地價」。屋主將來如果要在公開市場上把居屋賣掉,得先按照當初買到時的折扣比例,向政府補繳一筆地價,等於把當年政府讓利出去的那一塊,連同一部分增值,補回給公庫。12增值不是全歸個人,有一塊要還給公共。台灣的國宅,從來沒有這道補地價的關卡。你便宜買到,住滿期限就能用全市價賣掉,中間那段價差跟增值,乾乾淨淨進你自己口袋。

台灣國宅
vs
香港居屋
政府補貼、便宜賣給住戶
政府補貼、便宜賣給住戶
住滿一年即可全市價轉售
公開市場轉售須先「補地價」
增值幾乎全歸個人
增值按原折扣比例回收公庫
公共存量一次性流失
公共讓利收得回來

香港土瓜灣海富苑,屬於香港資助出售房屋「居屋」的屋邨,多棟高層住宅樓並列
香港的「居屋」海富苑。香港政府用市價六七折把居屋賣給中低收入戶,但設了一道台灣國宅沒有的閘門:補地價。Photo: Thomasman,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如果說香港是台灣該抄而沒抄的作業,那英國就是一面更殘酷的鏡子。

1980 年,柴契爾政府推出「購買權」(Right to Buy),讓公屋的租戶可以用很高的折扣,把自己住的公屋買下來。政策大受歡迎,前後賣掉了約 190 萬戶公屋。代價是什麼?英國的社會住宅佔比,從 1980 年的 31%,一路腰斬到 2023 年的 16%。13公共存量一旦賣給個人,就回不來了。智庫 Common Wealth 算了一筆帳,光是當年那些「折扣」讓渡出去的權益價值,就高達 1940 億英鎊,換算約新台幣 8 兆。它的原話是:

✦ "The equity given away through the discount is worth £194 billion…"(光是折扣讓渡出去的權益,價值就達 1940 億英鎊。)——智庫 Common Wealth

倫敦聖潘克拉斯區 Brookfield Estate 市政公宅,1920 年代建成的紅磚住宅群,整齊排列的多層磚造樓房
_倫敦的市政公宅(council housing)。1980 年柴契爾的「購買權」把這類公屋折扣賣給租戶,四十年後英國社會住宅佔比腰斬到剩 16%。Photo: Reading Tom, CC BY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_

更諷刺的後續是,當年賣掉的公屋裡,有 41% 如今變成了租金更高的私人出租房。13政府把房子折扣賣給租戶,租戶(或下一手)再用更高的租金租回給別人,公共補貼繞了一圈,最後墊高了租屋市場的價格。台灣國宅那台「收了梯子的電梯」,在英國是放大了一百萬倍的版本。

新加坡拉芬德區 HDB 組屋,典型的高層塔式公共住宅,外牆色彩明亮
新加坡的 HDB 組屋,約八成國民居住其中。政府蓋了「賣」、給 99 年地契,即使設了最低居住年限,仍擋不住組屋增值私有化。Photo: Martinpasquier,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連最常被當成正面教材的新加坡,也擋不住這件事。新加坡政府蓋了「賣」給人民的組屋(HDB),給的是 99 年地契,約八成國民都住組屋,看起來是「居者有其屋」的模範生。但它即使設了最低居住年限、設了轉售附加費,仍然壓不住組屋的增值私有化。學者 Chua Beng Huat 直接指出,這套本意要拉平不平等的公共補貼,實際上反而加深了世代之間的財富落差:早買的人靠組屋增值累積資產,晚到的世代得用更高的價格才買得起。組屋一買一賣的循環,當地人有個很傳神的說法,叫「咬兩口櫻桃」(two bites of the cherry)。14

📝 策展人筆記
把香港、英國、新加坡擺在一起看,會發現一件事:只要政府選擇「蓋來賣」,增值私有化就是一道幾乎甩不掉的影子。差別只在你有沒有裝閘門、閘門夠不夠緊。香港裝了補地價,至少留住一部分;新加坡設了門檻,但仍然漏;英國乾脆大放送,於是公共存量整碗端走。台灣的國宅,是這個光譜上最沒設防的一端,連香港那道補地價都沒有。所以五十年後台灣才會走到一個十字路口:要嘛學香港、把閘門補上去,要嘛乾脆學另一條路,根本不要賣。

一個 85% 的漂亮數字,和買不起的下一代

到了 1999 年底,國宅這條路自己先走不下去了。

問題不是賣不掉那麼簡單。國宅長期定價偏高、選址偏遠,蓋好一批滯銷一批;另一邊,民間開始抗議政府「濫用社會資源」蓋這些賣不掉的房子。兩股力量夾擊,政府在 1999 年底停止興辦國宅。3這台又貴又遠又賣不動的機器,熄火了。

熄火之後,國宅在帳面上躺了十幾年,直到 2015 年被正式拔掉插頭。行政院在 2013 年 3 月 14 日通過廢止案,立法院 2014 年 12 月通過,2015 年 1 月 7 日,《國民住宅條例》正式廢止。15官方給的理由很漂亮:台灣的自有住宅率已經到 85%,「幫人民買房」這個任務算是完成了,接下來改走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15

這個 85% 的數字,是整個故事最值得停下來想一秒的地方。

✦ 自有住宅率 84.4%,但這個數字裡,藏著大量「跟爸媽同住」算進去的虛高,以及一整代真正自己買不起的年輕人。

數字上,台灣的自有住宅率確實高達 84.4%。16問題是這個數字含了大量「跟父母同住」的情況:房子是爸媽的,年輕人住在裡面,也被算進「有自有住宅」。把鏡頭從這個漂亮的總數,轉到真正要自己買第一間房的那一代人身上,畫面完全不一樣。

全國的房價所得比,2014 年是 8.41 倍,到 2024 年變成 10.76 倍,十年漲了約 28%。17世界銀行的標準是,超過 5.1 倍就算「嚴重無法負擔」。而台北市在 2024 年第三季的峰值,是 16.60 倍,一個台北家庭不吃不喝十六年多,才買得起一間房。17

全國 2014
8.41 倍
全國 2024
10.76 倍
台北 2024
16.60 倍 歷史峰值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

房貸的壓力同步惡化。全國的房貸負擔率,2014 年約 36%,2024 年升到約 47%;台北市最新一季約 64%。17也就是說,一個台北家庭如果咬牙買了房,每個月收入裡有將近三分之二要拿去繳房貸。租屋市場也沒有變成避風港:2024 年的租金指數年增 2.45%,創下 28 年來的新高。18首購族的年齡,十年來整整老了約 5 歲,從 30 到 35 歲,往後推到 35 到 40 歲。17

華視新聞官方報導:2023 年 7 月,民間團體在凱道遊行喊出「居住正義」。買不起、租不穩的世代焦慮,正是國宅那道沒裝的閘門留下的長尾。

把這兩張畫面疊在一起看,那個 85% 的官方理由就出現裂縫了。政府說「自有住宅率 85%、任務完成」的同一個時間,成功國宅一坪逼近百萬,年輕人買第一間房得不吃不喝十幾年。85% 是上一代的存量,10.76 倍是下一代的入場券。一個政策用前者宣告勝利,卻把後者留給了下一代去扛。國宅那台收了梯子的電梯,最後困住的,正是站在門口、買不起也租不穩的年輕人。

二〇一六換了路:政府不賣了,改用租的

國宅拔掉插頭之後,台灣的居住正義換了一條完全不同的路:政府不再蓋房子賣給你,改成蓋房子租給你。

這條路的法律地基,是 2011 年制定、2012 年底施行的《住宅法》。它的第 3 條第 2 款把社會住宅定義得很死:「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19「專供出租」這四個字,等於從中央法律的層級,替「只租不售」這條路線蓋了章。賣,這個動作,被排除在社宅之外。

台北市大同區明倫社會住宅正面,多層現代公共住宅建築,立面整齊的米白色塔樓
台北市明倫社會住宅。2016 年之後,台灣居住正義的主力換成這種「只租不售」的社宅:政府持有、出租,不再賣斷給住戶。Photo: Solomon203,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2016 年新政府上任,把這條路線推成旗艦政策:八年蓋 20 萬戶社會住宅,直接興建加上包租代管雙軌並進。這之後的故事(20 萬戶怎麼蓋、包租代管怎麼運作、混居設計怎麼避免社宅被貼標籤),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題了。本文只需要記住一件事:2015 年國宅謝幕,2016 年社宅接棒,台灣的居住正義主旋律,從「幫你買得起」換成了「幫你租得起」。(這條只租不售的路線怎麼走、走得如何,詳見姊妹篇《社會住宅與居住正義》。)

賴清德上任後,把這條路喊得更大:「百萬租屋家庭」。拆開來,是新增直接興建 13 萬戶、累計 25 萬戶,加上包租代管 25 萬戶,再加租金補貼 50 萬戶。20

⚠️ 三種「社宅」不能加總

「直接興建」「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是三件不同的事,效益天差地遠,不能加在一起當「社宅成果」對外宣稱。OURs 都市改革組織的廖庭輝點得很直接:「補貼一戶包租代管的預算,平均可以補貼兩戶以上的租金補貼。」21同一筆錢,用在不同工具上,照顧到的戶數差一倍以上。把三者相加報一個漂亮總數,是央地雙方都愛用的話術。

而且這個大數字,後來自己縮水了。2025 年 12 月,國土署把原本承諾的直接興建 13 萬戶,下修到 4 萬戶。22官方說這是務實調整,民間團體說這是跳票。截至 2025 年 9 月,官方稱全國社宅有 22.2 萬戶,但這個數字是「直接興建 12.1 萬(含興建中、已決標的)」加上「包租代管有效契約 10.1 萬」湊出來的。20真正當年新增決標的,住都中心 2025 年是 1,662 戶。20

這裡也得替政府說句公道話。坊間有種說法是「賴清德一戶社宅都沒蓋」,這是政治誇大,住都中心 2025 年確實有 1,662 戶決標在跑。20但進度大幅落後當初的承諾、新計畫又卡在行政院還沒核定,也是事實。央地兩邊都有各自的話術,這篇兩邊並陳,不替誰背書。

二〇二六,桃園把賣找回來,也把閘門裝回去

就在「只租不售」當了十年主旋律之後,2026 年,有人把「政府蓋來賣」這條被廢掉的路,重新撿了起來。撿起來的是桃園。

2026 年 5 月 29 日,桃園市議會不分黨派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6 月送行政院待核定。23這個「可負擔住宅」,骨架就是國宅的還魂版:政府蓋房子,用市價約五到六折(一坪兩字頭)賣給人民,鎖定 25 到 44 歲的婚育家庭、設籍滿一年、名下沒有自有住宅。首批約 107 戶,落在機場捷運 A18、A20 站周邊,目標三到四年蓋 3,000 戶。23

從桃園高鐵捷運站月台遠望青埔特區天際線,新興重劃區的高樓與商場錯落
桃園青埔特區,機場捷運 A18、A20 一帶的新興重劃區。桃園首批可負擔住宅就落在這片站區周邊。Photo: Heeheemalu,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但桃園這次,做了一件國宅五十年都沒做的事。它把那道閘門,裝回去了。

可負擔住宅的條例裡,明明白白寫著三道防炒作的鎖:轉售價格不得超過原承購價、只能透過政府的媒合平台交易、禁止私下轉售23這幾乎就是 2002 年被拆掉的那道牆,五十年後重新砌了起來,而且砌得更高:當年國宅的閉環只限制「賣給誰」,桃園這次連「賣多少錢」都鎖死了。你便宜買到,將來也只能照原價、透過政府的平台,賣給下一個符合資格的人。增值,留在這個圈子裡,不准被誰一次性套現帶走。

📝 策展人筆記
桃園這道閘門,等於替國宅補上了它五十年前漏掉的那一頁作業。當年國宅最大的破口,就是「便宜買到、全價賣出,中間的增值歸個人」;桃園這次把「轉售不得超過原承購價」直接寫進法條,等於對著歷史說:那道牆當年不該拆。從這個角度看,可負擔住宅是國宅的還魂,更是國宅的一次認錯:用一條法律條文,承認那台電梯不該收掉梯子。

不過,這條路一冒頭,就跟中央對撞了。

買得起,還是租得起:央地隔空吵的那一架

內政部的態度很明確:賣,本身就有問題。次長董建宏直接質疑這個方向,他說:「可負擔住宅為出售型住宅時,相對來講能照顧的民眾就會比較少」,而且「自由轉賣過程中會造成一些物權上的爭議跟後續行政管理的問題」。24他主張回歸《住宅法》社宅「只租不賣」的精神。翻成白話,內政部的意思是:房子一旦賣出去就是公共存量的一次性流失,與其想方設法去管「賣了之後怎麼辦」,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賣,永遠留在政府手上一直租下去。

兩邊講的,其實是兩種不同的居住正義。

桃園這邊的回應,是想拆掉這道二選一的框。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說:「居住正義的推動不應該掉入『2 選 1』的單一邏輯中。」25市長張善政則在 2026 年 6 月 4 日親自跑了一趟行政院,爭取把桃園的可負擔住宅納入中央政策。據媒體報導,他把可負擔住宅跟社宅形容成居住政策的「兩隻翅膀」,互補而非競爭:有人想買、有人只能租,兩種需求各自接住,不該逼著二選一。26

天下雜誌官方節目:賴政府承諾的 13 萬戶直接興建社宅為何大縮水,從一個側面看台灣居住正義的坎坷現況。

行政院這次沒有一口回絕。院長卓榮泰的態度明顯軟化,沒有否決桃園的做法,只盼「中央跟地方的政策能對齊」。27一個被廢掉十一年、官方理由都寫好「自有住宅率 85% 任務完成」的政策路線,竟然從一個地方政府手上,重新敲開了中央的大門。

維也納第 19 區 Karl-Marx-Hof 社會住宅中央段,一整排紀念塔式的紅黃色立面,長達一公里的市營住宅
_維也納的卡爾馬克思大院(Karl-Marx-Hof),1933 年完工至今仍由市政府持有、只租不售。一百年不賣,存量就一直在公共手裡。Photo: C.Stadler/Bwag,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_

這場央地對撞,吵的根本是一個五十年前就該回答、卻一直被繞過的問題:政府到底該幫人民「買得起」,還是幫人民「租得起」?

五十年後,台灣才學會裝那道閘門

回到成功國宅那個門牌。

1985 年,老里長石忠勝夫妻掃光積蓄湊出 40 萬頭期款,買下一坪 6.7 萬的房子。那一刻的國宅,是一個完整的居住正義承諾:政府蓋便宜房,幫買不起的人上車。它唯一的疏忽,是忘了在出口裝一道閘門:沒人規定這房子將來增值了,那塊靠公共補貼跟地段養出來的價差,該怎麼分。於是四十年後,同一個門牌一坪逼近百萬,當年那筆頭期款連一坪都買不起,梯子在最早上車的那批人腳下,被悄悄收了起來。

香港把那道閘門叫補地價,英國用 8 兆權益的代價學會它不能不裝,新加坡設了門檻仍舊漏。台灣繞了整整五十年,2002 年甚至親手把僅有的半道牆拆掉,直到 2026 年,才終於有一個地方政府,把「轉售不得超過原承購價」這幾個字,寫進了一部叫「可負擔住宅」的條例裡。那正是國宅當年沒裝、香港人叫補地價的那道閘門。

所以這個故事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政府蓋不蓋得起房」。國宅證明了政府蓋得起,桃園也準備再蓋一次。真正的問題,是「幫你買得起」之後,那份增值該歸誰:歸最早上車的那一個人,還是歸還在門口排隊的下一代。

桃園議會三讀那天按下表決鍵的人或許沒意識到,他們同時也替五十年前那道被拆掉的牆,補上了最後一塊磚。至於這塊磚能不能砌成一台不再收梯子的扶梯,還是又一次卡在中央與地方對齊不了的角力裡,成功國宅的下一個門牌價,會替我們記下答案。


延伸閱讀

  • 社會住宅與居住正義 — 2016 年之後「只租不售」社宅這條路線:八年 20 萬戶、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雙軌、混居設計怎麼避免社宅被貼標籤(本文的姊妹篇,接續 2015 國宅謝幕後的故事)
  • 台灣少子化危機 — 買不起房跟生不出小孩是同一條結構性裂痕的兩端,世代正義的另一個切面
  • 鐵皮屋 — 當買不起也租不穩,台灣人怎麼用最克難的方式替自己加蓋出一個棲身之所
  • 台灣環境正義與鄰避爭議 — 社宅、嫌惡設施要蓋在誰家旁邊,居住正義跟空間正義的交界

參考資料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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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功國宅當年沒人要(Yahoo 好宅報報) — 報導成功國宅 1985 年完工初期滯銷、降價搭配四年無息貸款才售完,以及老里長石忠勝回憶夫妻倆湊 40 萬頭期款購屋的經過。
  2. 大安區 3 大國宅身價飆(ETtoday 房產雲) — 房仲平台統計大安、成功、正義等台北精華區國宅近一年成交均價,含大安國宅 2025 年 11 月每坪 105 萬破百萬、正義國宅都更後 204~240 萬,及各國宅眷村改建與一般配售的戶數組成。
  3. 行政院廢止國民住宅條例新聞稿(行政院) — 官方說明國宅條例 1975 年公布、前身 1957 年貸款條例、1999 年因滯銷與民間抗議停止興辦,及廢止時自民國 65 年起累計辦理約 39 萬餘戶、協助約 158 萬人的廣義數據。
  4. 國民住宅條例(民國 64 年)(維基文庫) — 1975 年原始條文一手來源,含第 3 條國宅出售出租對象為收入較低家庭及軍公教家庭、第 12 條轉售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且受讓人須具國宅承購資格的閉環設計。
  5. 國民住宅條例 1982 年版第 19、21 條(法源法律網) — 1982 年大修條文一手來源,第 19 條加入住滿 2 年才能轉售的限制,第 21 條為政府強制收回違規戶時「原承購價扣除折舊」的補償計價公式(非轉售價格上限)。
  6. 國宅大限/2002 修法(鏡傳媒) — 深度報導國宅政策史,含國宅配售價低於市價約三成、中籤如中樂透的價差現象,及 2002 年修法前後的轉折脈絡。
  7. 國民住宅條例沿革(全國法規資料庫) — 國宅條例完整修法沿革官方一手來源,記載 2002 年(民國 91 年)12 月 11 日修正第 19 條,將住滿年限由 2 年縮短為 1 年並取消受讓人須具國宅資格的限制。
  8. 成功新村到成功國宅(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 GIS) — 學術機構考據成功國宅前身成功新村的歷史,含 1980 年陸軍總司令郝柏村與台北市長李登輝簽約改建、原眷戶約 515 戶其餘對外公開銷售的配售結構。
  9. 新隆國宅(大家房屋) — 房仲平台介紹中正紀念堂旁新隆國宅,含 1986 年原始每坪 4.7 萬、2022 年約 105.8 萬一坪的價格對照。
  10. 林智群批劫貧濟富(自由時報) — 報導律師林智群 2025 年批評「國家出錢都更成功國宅」提案,逐字引用其「市價 3000 萬變成 6000 至 7000 萬」「劫貧濟富,國家出錢幫有錢人改建房子」的評論。
  11. 國宅與社會住宅(巷仔口社會學) — 社會學者分析台灣國宅與社會住宅政策,指出國宅原應作為社會福利、最終卻成為個人資產累積工具的結構性問題。
  12. 補地價安排(香港房屋委員會) — 香港房委會官方說明居屋等資助房屋的補地價機制,屋主在公開市場轉售前須按原折扣比例向政府補繳地價的制度設計。
  13. Wrong to Sell(Common Wealth) — 英國智庫 Common Wealth 對 1980 年購買權政策的研究,估算折扣讓渡權益價值達 1940 億英鎊、社會住宅佔比從 31% 腰斬至 16%、約 41% 售出公屋變為私人出租房。
  14. Chua Beng Huat 談組屋(Academia.sg) — 新加坡學者 Chua Beng Huat 評論 HDB 組屋制度,指公共補貼實際加深世代財富不平等,以及買賣循環俗稱「咬兩口櫻桃」(two bites of the cherry) 的現象。
  15. 國宅條例廢止(自由時報) — 報導《國民住宅條例》廢止流程,含行政院 2013 年 3 月 14 日通過廢止案、立院 2014 年 12 月通過、2015 年 1 月 7 日公布廢止,及官方以自有住宅率達 85%、改走只租不售社宅為由的說明。
  16.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內政部) — 內政部官方住宅統計平台,提供全國自有住宅率 84.4% 等住宅指標,數據含與父母同住等情形造成的結構性偏高。
  17. 房價所得比與房貸負擔率(政大不動產研究中心) — 政大與內政部合作的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含全國房價所得比 2014 年 8.41 倍到 2024 年 10.76 倍、台北 2024 第三季 16.60 倍、全國房貸負擔率約 47%、台北約 64%、首購族年齡延後約 5 歲等數據。
  18. 房租指數年增 2.45% 創 28 年新高(鉅亨網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 引主計總處物價統計資料庫,2024 年房租指數年增 2.45%,為近 28 年新高;1999 至 2021 年每年漲幅都不到 1%,2022 年起加速上揚,反映租屋市場的結構性壓力。
  19. 住宅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住宅法》全文官方一手來源,第 3 條第 2 款逐字定義社會住宅為「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之住宅及其必要附屬設施」,確立只租不售的法律基礎。
  20. 13 萬砍到 4 萬(中時新聞網) — 報導國土署將直接興建社宅從 13 萬戶下修至 4 萬戶,含截至 2025 年 9 月全國社宅 22.2 萬戶(直接興建 12.1 萬含興建中已決標+包租代管 10.1 萬)、住都中心 2025 年新增決標 1,662 戶等數據。
  21. 包租代管的預算效益(鳴人堂) — OURs 都市改革組織廖庭輝的評論,逐字指出「補貼一戶包租代管的預算,平均可以補貼兩戶以上的租金補貼」,提醒直接興建、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三者不可加總當社宅成果。
  22. 百萬租屋家庭計畫調整(中時新聞網) — 報導賴清德「百萬租屋家庭」政策中直接興建戶數調整的爭議,官方稱務實調整、民團稱跳票的不同說法並陳。
  23. 桃園可負擔住宅三讀(聯合新聞網) — 報導桃園市議會 2026 年 5 月 29 日三讀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含市價五到六折、限 25~44 歲婚育家庭設籍滿一年無自有住宅、轉售不得超過原承購價且須透過政府平台、首批約 107 戶於機捷 A18/A20 周邊、目標 3~4 年 3,000 戶等內容。
  24. 內政部主張只租不賣(自由時報) — 報導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對桃園可負擔住宅的回應,逐字引用「可負擔住宅為出售型住宅時,相對來講能照顧的民眾就會比較少」及「自由轉賣過程中會造成物權上的爭議跟後續行政管理問題」,主張回歸住宅法只租不賣精神。
  25. 桃園回擊居住正義非 2 選 1(中時新聞網) — 報導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逐字回應「居住正義的推動不應該掉入『2 選 1』的單一邏輯中」,主張可負擔住宅與社宅互補。
  26. 張善政赴行政院爭取(中時新聞網) — 報導桃園市長張善政 2026 年 6 月 4 日赴行政院爭取將可負擔住宅納入中央政策,並轉述其將可負擔住宅與社宅形容為居住政策「兩隻翅膀」、互補非競爭的說法。
  27. 卓榮泰盼政策對齊(Newtalk 新聞) — 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桃園可負擔住宅態度軟化、未否決,並盼中央與地方政策能對齊的回應。
關於此文章 本文章由社群協作,並經 AI 輔助撰寫與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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