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高俊明

一個從未見過面的陌生人,讓牧師賭上生命與教會——美麗島事件背後的信仰抉擇

人物 政治與民主

30 秒概覽: 高俊明牧師(1929-2019)因藏匿美麗島事件逃犯施明德而坐牢 4 年,
但他們兩人此前幾乎是陌生人——只在公開場合遠遠見過兩次面。
這是一個關於信仰抉擇的故事:當道德義務與現實風險衝突時,他選擇了前者。

1980年4月24日傍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高俊明正在家中洗澡,女兒突然敲門:「爸爸,外面很多人說要找高俊明。」他走出浴室,屋內坐了七八個壯漢,門外停滿車輛。他與他們一一握手問好,然後被帶往新店軍法看守所。

那晚開始的 4 年 3 個月 21 天監禁,源自一個陌生人的求助。

兩個陌生人的危險遭遇

「我並不認識施明德,好像只有兩次在公開場合見面。」

高俊明後來在回憶錄中這樣寫。一次是與友人在餐廳吃飯,朋友遠遠指著一名男子說「他就是施明德」。另一次是韓國牧師來訪時見過面,僅此而已。對於這個被報章雜誌描述為「曾被判死刑、關在綠島、再特赦出來」的人,高俊明的了解僅止於此。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爆發,三天後國民黨展開大逮捕。施明德逃過逮捕,政府開出懸賞:先是50萬,然後100萬、200萬,最後提高到250萬元,「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12月15日左右,聖經公會出版幹事趙振貳牧師到長老教會總會,關起門來低聲對高俊明說:「施明德已經走投無路……希望你能設法幫忙。」

📝 策展人筆記
這個請求的重量在於:高俊明負責全台灣800多間長老教會和16萬信徒。
他若出事,整個教會體系都會受到衝擊。

高俊明沒有立即答應。他在辦公室踱步十幾分鐘,思考和祈禱。助理施瑞雲提醒他:「這次施明德若再被捉,就是死刑了。」

在那個當下,高俊明做出了改變兩人命運的決定:「好,我來設法。」

26天的地下逃亡網路

高俊明透過女子神學院院長林文珍建立了一個精密的藏匿網路。施明德先是躲在敦化南路的大樓裡——就在國民黨黨政要員樓上——戴上老人帽、老花眼鏡,拿掉假牙,偽裝成鄉下老人。

家裡的老老小小都把他當成鄉下親戚。施明德在文珍家住了兩星期,然後搬到西門町許晴富家,再聯絡牙醫師張溫鷹幫他整理牙齒準備整容。

這個逃亡網路運作了26天。1980年1月8日,施明德在西門町被逮捕。

💡 你知道嗎
當時的懸賞金額250萬元,換算今天購買力約等於1500-2000萬元。
這在戒嚴時期台灣是史上最高懸賞金額。

參與藏匿的所有人陸續被捕:許晴富、吳文、張溫鷹、施瑞雲、林文珍⋯⋯只剩高俊明一人在外。他承受著內心煎熬,日夜落淚、祈禱,想要自首承擔所有責任。

但長老教會的牧師們阻止了他。他們說:「如果你去自首,當局速審速決,教會和國際人權組織根本沒有搶救的可能。要盡量拖延時間,引起國際關注。」

等待逮捕的4個月,比逮捕本身更折磨人。

軍事法庭上的聲明

1980年5月16日,在軍事法庭上,高俊明發表了最後陳述:

「我願意負起林文珍、施瑞雲二人的一切刑罰,因為她們兩位完全是被我連累的。我也願意向因為愛心而幫助施明德之其他被告表示敬意。」

他接著說:「1900多年前,曾有一個名叫加略人猶大,為了自己的利益,出賣了他的恩師⋯⋯今天這猶大已成為全世界的基督徒最看不起、最藐視的人。現在我們的社會裡,像猶大的人很多⋯⋯但像這九位被告那樣,願意為困苦人犧牲自己的人很少。」

「我願意為這9名被告負起他們該當的一切刑罰,為此我願意付出我的性命和財產。」

法院沒有採納他的請求。1980年6月5日,高俊明被判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財產全部沒收。

國際良心犯與空椅子

高俊明的案例引起國際關注。國際特赦組織將他認定為「良心犯」——因堅持宗教信仰和人道主義精神而被監禁的人。世界各地的基督教會紛紛為他發聲,要求台灣政府釋放這位「因實踐基督愛心而被監禁的牧師」。

1982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三週年,美國參議員甘迺迪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在國會山莊舉行記者會,要求國民黨政府釋放林義雄、高俊明等政治與宗教犯。

📊 資料脈絡
戒嚴38年期間,軍事法庭受理政治案件29,407件,
官方保守估計無辜受害者約14萬人。
高俊明是其中極少數獲得國際良心犯認定的宗教領袖。

在牢獄的四年裡,長老教會總委會決議保留高俊明的總幹事職位,並在每次開會時在講壇上放置一張空椅子——那把空椅置於眾人視覺焦點,提醒著「獄中猶有未歸人」。

牢房潮濕骯髒,蜈蚣老鼠成群,他的五十肩發作、痔瘡惡化、牙齒鬆動拔掉三顆。但比肉體痛苦更難克服的,是精神上的寂寞孤獨。他每天低聲默讀聖經章節,低聲吟唱聖詩。

隔牢的張俊宏後來說,那段時間經常隱約聽見高俊明的祈禱和吟詩聲,很受感動。

1977年人權宣言:藏匿案的真正起因

高俊明認為國民黨要逮捕他有三個原因,藏匿施明德只是導火線。真正的原因是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的《人權宣言》——這份由他主導起草的文件,要求「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這是台灣戒嚴時期最大膽的政治宣言之一。《人權宣言》呼籲美國總統卡特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並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

⚠️ 歷史脈絡
1977年正值台美斷交前夕,台灣外交處境極度險惡。
長老教會在此時發表獨立宣言,直接挑戰國民黨政府的一中政策,
震撼程度相當於今天的台獨公投提案。

國民黨政府對長老教會展開系統性滲透分化。高俊明主張重新加入普世教協,反對教會與國際社會孤立,這更讓當局無法忍受。「我若不下獄於藏匿案,也會下獄於別的案件,」他後來說,「有幸為台灣下獄,我深以為榮。」

獄中詩詞與出獄感言

在新店軍法看守所的四年間,高俊明寫下詩詞《莿帕互火燒》(荊棘被火燒),後來在2006年獲得第17屆金曲獎傳統暨藝術音樂作品類最佳作詞人獎。

1984年8月15日,高俊明提前出獄。在出獄感言中,他說:

「我深信在這如火的試煉中,有主美好的旨意。這四年多來,我學會了寬恕的功課。我要為那些逮捕我、審判我、關我的人祈禱。我也要繼續為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而努力。」

出獄後,他並沒有因為監獄的折磨而退縮,反而更積極投入民主運動和社會改革。他繼續在長老教會發揮影響力,推動教會更深入參與社會議題,為政治犯和受壓迫者發聲。

📝 策展人筆記
高俊明的故事揭示了台灣民主化的一個重要側面:
宗教信仰如何成為對抗威權統治的道德資源。
這不是政治計算,而是信仰實踐——即便對象是陌生人。

轉型正義與本土神學

進入後威權時代,高俊明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他認為社會要真正和解,就必須面對過去的錯誤,讓真相大白,給受害者應有的道歉和補償。

他也是台灣本土神學發展的重要推手。他主張基督教信仰必須與本土文化和社會現實結合,不能只是照搬西方神學。在他推動下,台灣發展出具有本土特色的神學論述——教會要成為「社會的良心」,不只關心信徒的心靈,更要關注整個社會的福祉。

2019年,高俊明牧師安息主懷,享年90歲。他的告別式吸引數千人參加,包括政府官員、民主運動前輩、宗教界領袖。無論政治立場如何,人們都對這位為台灣民主和人權奉獻一生的宗教領袖表達敬意。

高俊明用自己的生命見證告訴我們:當面對不公不義時,每個人都有責任站出來發聲。即便是陌生人,即便要承受巨大代價。這種精神超越了政治立場的差異,成為台灣社會珍貴的道德資產。

那個1980年的決定——為一個幾乎不認識的逃犯承擔風險——背後的信念,至今仍在這座島嶼上發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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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牧師 人權運動 戒嚴時期 良心犯 基督長老教會 美麗島事件 施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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