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制度:1947 年就寫進憲法,等了 56 年才等到一部法

2026 年 11 月 28 日的九合一選舉,同時要投一張公投票——中選會審議後只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成案,編號第 22 案,主委游盈隆估計開票要開到隔日凌晨 2 時。這條線往回追,是 1947 年憲法裡就寫下的創制與複決、2003 年才立法的公投法、2018 年十案綁大選的排隊夜晚,以及 2019 年把公投和大選分開、2025 年又綁回來的鐘擺。

30 秒概覽: 2026 年 11 月 28 日,台灣要選出 1 萬 1,051 名地方公職,同時投一張公投票。中選會審議立法院函送的 3 個公投提案後,只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成案,編號第 22 案,主委游盈隆估計,若併入大選,開票要開到隔日凌晨 2 時。這套制度從 1947 年憲法的「創制、複決」寫起,2003 年才有《公民投票法》,2018 年十案綁大選,2019 年脫鉤,2025 年又綁回來。

關鍵字:公投、公民投票法、中選會、2018 十案、公投綁大選


11 月 28 日那張票

中選會 2026 年 8 月 20 日發布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告,投票日訂在 11 月 28 日,要選出 1 萬 1,051 名地方公職人員,涉及 8,906 個選區、18,244 個投票所,選舉人數約 1,965 萬人,其中首投族約 60 萬餘人。1

八天後,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 3 個公投案。主委游盈隆在記者會上宣布結果:「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確定成案,另外「鞭刑入法」與「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兩案,因不符合《公民投票法》所定「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遭到否決。2 到 10 月中旬,這仍是本屆唯一成案的全國性公投,編號第 22 案。3

同一天稍早的記者會上,游盈隆被問到 3 案若都併入 11 月 28 日的選舉會怎樣,他估計開票得開到隔日凌晨 2 時。4 這句話有一個現成的對照組:2018 年 11 月 24 日,十個公投案與地方選舉同時投票,許多投票所在投票時間結束後還有人排隊,開票一路拖到深夜。5

制度設計者面對的難題就濃縮在這兩個畫面的落差裡:票太少,公投被說成正當性不足,票太多,選務就被壓垮。這條線的兩端,台灣都走過。

1947 年就寫在憲法裡的那兩個字

《中華民國憲法》在 1947 年施行,第 17 條寫著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也就是說,直接民權在憲法層級不是後來才加上去的東西,它從一開始就在那裡。6

但「寫在憲法裡」與「有一條可以照著走的路」是兩件事。創制與複決要怎麼提案、多少人連署、通過門檻多少、由誰審查,都需要一部法律把它接起來。這部法律是《公民投票法》,2003 年 12 月在立法院完成立法。6 從憲法施行到公投法上路,隔了 56 年。

一部法,與它的第一個實戰(2003)

公投法上路後第一次派上用場是 2004 年 3 月 20 日,兩案與總統選舉同日舉行:第 1 案「強化國防」、第 2 案「對等談判」,都是由時任總統依公投法的防禦性公投條款提出。6 兩案同意票都超過九成,但投票率 45%,未達當時「投票權人數二分之一」的門檻,都不通過。6

2008 年再來一輪,共 4 案:1 月 12 日與立委選舉同日的「討黨產」、「反貪腐」,3 月 22 日與總統選舉同日的「台灣入聯合國」、「務實返聯」。6 四案同意票都在 58% 到 94% 之間,投票率 26% 到 36%,全部不通過。6

那十年的問題出在門檻的形狀:既要投票人數過半,又要有效票過半同意,等於一案要同時動員支持者與反對者一起出門投票。後來的修法,主要就是在處理這道雙重門檻。

門檻下修的那七項(2017)

2017 年 12 月,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把這道門檻整個拆開重組。6 主要變動有七項:

  • 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降到萬分之一
  • 連署門檻從 5% 降到 1.5%
  • 通過門檻從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降為四分之一,並取消原本的總投票率門檻,改成「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且多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
  • 公投年齡由 20 歲下修到 18 歲
  • 廢除具有否決權與認定權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做形式審查
  • 新增電子連署認證碼的授權
  • 允許全國性公投採不在籍投票,但施行方式要另以法律定之

其中兩項的重點寫在但書裡:不在籍投票雖然寫進法律,但施行方式的法律一直沒立,所以實務上仍要回戶籍地投票。6 電子連署也還沒建立,連署仍靠紙本。6 這兩件事後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重新提起,因為它們決定的是一件事的成本:一個支持者要讓他的意見進入那張票,需要付出多少時間。

十案綁大選的那一晚(2018)

門檻鬆開後的第一場大考在 2018 年。這一年是台灣史上全國性公投案數最多的一次,共十案(第 7 案到第 16 案),與九合一地方選舉同日投票。6 其中七案通過,議題涵蓋空污、燃煤發電、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以及婚姻與同志教育相關的三案,「以 2020 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與「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兩案則未通過。65

開票當晚的畫面成了這一年的集體記憶:投票時間結束後,許多投票所外還有人排隊等著投票,開票被拖到深夜。5 公投票與選舉票同時進行、公投案數又多,選務能量與投票動線都在同一天被推到極限。

公投與大選脫鉤的那一年(2019)

2019 年 6 月,立法院再修公投法,明定公民投票不再與全國性選舉同時進行,並改為自 2021 年起、每兩年的 8 月第四個星期六舉行。6 支持者的說法是這樣投票所不會被兩種票塞住,公投的議題討論也不會被選舉的對決氣氛吃掉。

分開之後的第一場,是 2021 年 12 月 18 日的四案公投: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它在 2017 年修法降門檻之後是第二次公投,也是 2019 年新增公投日之後的第一次,因此沒有與任何選舉同時舉行。5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案的主題本身就是「公投綁大選」,等於選民被要求對這套制度要不要綁在一起投票表態一次。

接著是 2022 年的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主題是把公民權年齡降到 18 歲。這一類複決走的是憲法增修條文而非公投法的程序,連署與年齡門檻都由增修條文規定,與一般公投不同。6

核三、29.53% 與鐘擺(2025)

2025 年 8 月 23 日舉行了第 21 案「核三重啟」公投。投票率 29.53%,是公投投票史上的第三低,同意票占比 74.17%,但有效同意票沒有達到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的門檻,因此不通過。7 這一案把 2017 年修法後的門檻形狀講得很清楚:在低投票率的情況下,即使同意比例很高,也可能過不了。

鐘擺在 2025 年 11 月擺了回來: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把公投的投票日期改成「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三到六個月內」,並且應與該期間的全國性選舉合併進行。89 這等於把 2019 年脫鉤的設計又接了回來,只是條件寫成「期間相近就合併」。這部修正由總統公布後,法規資料庫上的《公民投票法》修正日期停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10

於是有 2026 年的局面:11 月 28 日地方選舉當天,要一起投第 22 案。中選會主委把開票時間的估計講出口時,2018 年那晚的畫面其實就是那個數字的來歷。4

為什麼這條線值得記住

把每一次爭論攤開來看,台灣公投制度真正在反覆權衡的只有三件事。

放在天平第一端的是門檻:2004 與 2008 年那六案的問題在門檻太嚴,票催了出來卻過不了;2017 年改成四分之一制之後,問題換到另一邊,低投票率加上高同意比例仍可能不通過,2025 年的第 21 案就是這個組合。第二端是選務容量,十案同日的一年把投票所的承受力推到極限,於是有了 2019 年的脫鉤,脫鉤之後公投的討論熱度又被質疑,於是有了 2025 年的綁回。第三端是「誰的意見進得了那張票」,這取決於連署要不要紙本、不在籍能不能投,而這兩件事都還在等施行方式的法律。6

這三件事沒有一次是純粹的技術問題,每一次都在政治場上被重新算過一次。而制度留下來的痕跡很好辨認:哪一年修法、修的是第幾條、投票率多少、門檻是四分之一還是二分之一。把這些數字按年份排開,就是這座島嶼如何一邊學著用直接民權、一邊調整自己容器的過程。

延伸閱讀:

  • 中選會制度 — 把公投案從提案、連署到投票這條路走完的機關
  • 投票權門檻歷史 — 誰有資格走進投票所的那條線,也是一路修過來的
  • [2026 九合一選舉](/politics/2026 九合一選舉) — 11 月 28 日這張票的另一半

參考資料

  1. 中選會公告九合一大選 11/28選出1萬1051名公職(中央社,2026-08-20) — 中選會發布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告:投票日 11 月 28 日、選出 1 萬 1,051 名公職、8,906 個選區、18,244 個投票所、選舉人數約 1,965 萬人、首投族約 60 萬餘人。↩
  2. 立院推3公投案併年底選舉 中選會宣布「僅1案通過」(壹蘋新聞網,2026-08-28) — 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立法院函送的 3 案:「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成案,「鞭刑入法公投」「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因不符公投法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規定遭否決,主委游盈隆對外說明。↩
  3. 2026九合一選舉併公投!8年來第4次核電公投,這次「廢除非核家園」在投什麼?(遠見雜誌,2026-10-14) — 報導中選會審議結果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2 案」的編號,並指出這是本屆唯一成案的公投。↩
  4. 游盈隆:3公投案若併入11/28大選 估須開票至隔日凌晨2時(公視新聞,2026-08-20) — 中選會主委在選舉公告記者會上對開票時間的估計,是本文開場數字的出處。↩2
  5. 公投是大型民調?2018公投7案通過,後來怎麼了?(公視新聞,2021-12-09) — 回顧 2018 年首度有公投案通過、合計 7 案,並整理 2021 年四大公投(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為台灣史上第 4 次舉辦的背景。↩234
  6. 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 維基百科 — 歷次公投列表與修法要點(2004 年兩案、2008 年四案、2017 年七項變動、2018 年十案與各案結果、2019 年脫鉤、2022 年憲法複決的程序差異),該條目逐案標明資料來源為中央選舉委員會。↩234567891011121314
  7. 核三重啟公投案投票率29.53%史上第3低 同意票破7成未過門檻(中央社,2025-08-23) — 第 21 案投票率 29.53%、同意票占比 74.17%、未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門檻而不通過。↩
  8. 公投綁大選三讀通過(大紀元,2025-11-21) —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 23 條修正,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三至六個月內舉行投票,自 2019 年取消的「公投綁大選」正式回歸。↩
  9. Legislature passes Referendum Act changes(Taipei Times,2025-11-22) — 英文報導對同一次修法的記載:公投與全國性選舉時程相近時將合併舉行。↩
  10. 公民投票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現行條文與「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12 月 3 日」的官方紀錄,可用來核對 2025 年修法的公布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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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公投 公民投票法 中選會 選舉制度 直接民權 2026 九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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