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集體記憶與歷史是不同的。」——陳子軒,20151
30 秒概覽: 台灣國道收費站活了三十九年(1974-2013),大多數人記住的只是伸手接過回數票的那三秒。可是那個動作本身後來變成一把尺。1974 年泰山站開站當天就宣布全部錄用女性,比後世流傳的「1978 年中正橋弊案後政策轉向」早了整整四年。決定收費的是行政院第 1134 次院會,以及當時全國汽車普及率不到 1% 就先蓋了收費公路的一場財政豪賭,跟同年才爆發的石油危機沒有直接因果。1985 年官方把過站時間精確測定到 3.7 秒,2013 年凌晨整套壓縮到零,換來 947 位收費員一場橫跨兩個政黨、打了整整十一年才等到的保密和解。今天國道邊還留著三座票亭:泰山、大甲、田寮,「可以看,不宜停車久留」。
遞出回數票的那三秒鐘
1974 年 7 月 30 日中午,中山高速公路三重到中壢路段通車,泰山收費站也在同一天啟用,成為全台第一座國道收費站2。開站當天最低費率是小型車 15 元一次,兩天內有六百多人跑來報名應徵收費員3。
那年之後三十九年,全台高速公路的所有駕駛,多多少少都經歷過同一個動作:車速慢下來,右手伸出去,回數票遞給收費員,指尖相觸不到三秒,車子就開走。1985 年 12 月 1 日全面實施回數票專用車道之後,官方把這個動作精確測定為「平均每部車輛持用回數票繳費過站時間縮短為約 3.7 秒」4。
回數票本身是紙的,10 張裝一本,小型車 400 元、大客貨 500 元、聯結車 650 元,服務區、郵局、加油站都買得到。1983 年才追加每本 100 張、原價打 95 折的大宗優惠,賣給貨運業者5。至於「摸摸手時代」這個聽起來很浪漫的稱呼,是 2023 年 Facebook 社團有人分享收費站舊照片、網友留言「以前老公碰到小姐的手,我都超不爽」,再被媒體歸納出來的網路事後命名。它不是收費員自己使用的說法,也不是收費站營運期間的正式或普遍稱呼,離事件本身已經隔了整整十年6。
比起「摸摸手」,收費員自己記得的畫面更直接。前泰山站收費員黃彥勝在 2019 年懷舊回顧展現場受訪時說,那個小小的票亭裡混著汽油味、灰塵、廢氣,每天要站 8 小時。他值班的那一段,「平均每 5 秒就要迎接一位過路客」,做的就是「不斷重複給票、找錢,以及檢查偽鈔、偽票的動作」。泰山站一共 22 個票亭,長長排開,「因此 2 到 5 個票亭間,就會有一座樓梯,連接地下祕道」7。
——遞出回數票的那三秒鐘,跟站在票亭裡連續 8 小時的那三秒鐘,是同一個瞬間的兩面。這個瞬間值得回頭看清楚:這隻手是誰的、能停多久、幾秒鐘遞完,其實都有人在後面精確地決定過。
全部錄用女性:一個政策,兩個被錯接的年份
一個常常被講錯的版本是:1978 年台北的中正橋收費站爆發偽造繳費證的弊案,政府因此決定國道以後全部改用女性收費員。這個因果聽起來合理(女性比較細心,不容易貪污),所以流傳了很久。可是攤開年表,時間對不上。
1974 年 6 月 15 日的聯合報用了一個現在讀起來仍有點驚人的標題:「高速公路泰山站 錄用女性收費員」。當年報導引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長胡美璜的說法,稱女性「比較細心」、對電腦設備「比較靈活」,並提及過去省公路局由男性負責收費時「少數不肖收費員中飽私囊的事情層出不窮」,泰山站因此「打破傳統」,決定「全部錄用女性擔任收費員」8。也就是說,全部錄用女性這個政策,是 1974 年 7 月泰山站開站當下就宣布的,比 1978 年中正橋弊案早了整整四年。
而且中正橋根本不是國道系統。它是市道 111 號,跨新店溪連接台北市中正區和新北市永和區,行政上隸屬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政府,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是兩套機構。1978 年那起弊案的直接後果,是「宣布撤換中正橋所有的收費員」、加裝電腦防弊,以及「提前停收兩座橋梁的過橋費用」。這座市區聯絡橋樑就這樣被自己內部的舞弊案給收掉了,跟四年前就已經在國道系統另一頭運轉的女性招募政策,沒有直接關係9。高公局官方大事紀從 1974 一路列到 1996,也完全沒有出現「1978」「中正橋」「弊案」「性別政策轉向」等字樣4。
至於「全部錄用女性」這句話本身,也不是那麼絕對。前面提到的黃彥勝就是男性,並且在 1974 年宣布全女性招募的泰山收費站工作了 8 年7。這意味著無論當年政策原意如何,這座「創始站」在其後三十九年的營運裡並非自始至終全部女性。至於當年報導稱局長引用「男性收費員中飽私囊」作為政策依據那段話,本身也只有 1974 年那一則報導轉述,沒有進一步的一手文件佐證,寫出來仍然要保留一點餘地。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因果的方向錯了很久:一個 1974 年就已經拍板的招募政策,不可能是四年後才發生的一場市區橋樑弊案的「結果」。
黃彥勝自己記得的那個票亭日常,也比坊間流傳的辛勞誇飾更精確。官方寫得清清楚楚,收費站分白天班、小夜班、大夜班,每 8 小時一輪,每 2 小時輪替 30 分鐘休息,實際在票亭值勤約 6.5 小時10。他在受訪時說,工作雖然辛苦,「但在過年或寒冬晚上,收到大卡車司機的暖心飲料時,也會讓人覺得很溫暖」7。
——政策決定了這隻手該不該由女性伸出去,也決定了這隻手每 5 秒鐘要伸出去一次、每次要伸多久、要伸多少年。
十五塊錢,一場賭上一條公路的決定
台灣不是第一次收公路的錢。1953 年 1 月 29 日西螺大橋通車那天,「大橋設有收費站」,通行的汽機車、公車、軍車、警備車與各式火車車輛都要繳「工程受益費」,用來償還美援貸款和強化公路建設,一路收到 1977 年才停11。二十年之後,換國道自己走上這條路,只是規模與野心都不一樣。
國道走這一步的過程,官方留了很清楚的紀錄。交通部委託美商帝力凱撒國際工程顧問公司做的「南北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報告」,一開始其實建議這條路免收費。但政府考量「此項公路建設與既有之省道西部縱貫線平行,如免予收費,勢將湧入大量車潮」,加上高速公路建設初期是靠舉債,「無論興建與維護均須投入龐大經費」,為了達到財務自償目標,行政院於第 1134 次院會決議: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將南北高速公路訂為收費公路12。
有趣的是,這個決策原文完全沒有出現「石油危機」四個字。決策邏輯只有兩條:避免與省道平行造成車流失衡、以及舉債興建需要財務自償。而且時序也對不上。工程局在 1970 年 6 月 8 日成立,1971 年 8 月 14 日已經動土興建,1974 年 7 月泰山站配合三重至中壢段通車開始收費13。全球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是 1973 年 10 月,比工程局成立晚了三年,比動工晚了兩年,比收費決議晚了更久。「1970 年代石油危機驅動收費政策」這個常被引用的因果簡化敘述,在官方一手敘事裡站不住腳。石油危機更合理的角色,是後續(1973 年 11 月)蔣經國宣布十大建設規模擴大的背景因素之一,不是收費站政策本身的起源。
值得停下來想一下的是,這個決策拍板的當下,台灣的汽車普及率還不到 1%。等於是政府先花大錢、舉國之力借了一大筆錢,蓋一條當時多數人還沒車可以開的公路,然後打算靠這些未來的用路人分期還債。開站當天小型車 15 元一次、大客貨與聯結車另有級距,這是把一整條路的命,押注在一個「開車時代終究會到來」的預測上。從後見之明看,這個賭注贏了,可是站在 1970 年那個時間點決定它的人,賭的是自己看不到的四十年。
一位國道用路人第一次搖下車窗、把 15 元遞出去的那個瞬間,是這條路自己設下的第一個停頓,也是這場豪賭的第一次分期付款到帳。
3.7 秒,和 ETC 標案背後的一場官司

如果說 1974 年開站的三秒鐘是一個模糊的日常印象,那麼從 1978 年開始,這三秒鐘就正式進入了一段被科學化管理、越縮越短的歷史。這段歷史講起來看似只是「效率越來越高」,但仔細追下去會發現,那個進步敘事本身也有裂縫。
1978 年,全線設置小型車不找零錢車道。1985 年 12 月 1 日,全面實施回數票專用車道,官方大事紀寫得很清楚:「平均每部車輛持用回數票繳費過站時間縮短為約 3.7 秒」4。3.7 秒——這是這條公路最有名的一個數字,也是全台大概唯一一個被國家精確測到小數點後一位的日常動作。它讓開場那個模糊的「摸摸手」印象,忽然有了一個可以拿在手上的量測結果:一個被科學管理、精確壓縮到 3.7 秒的數字。
一開始的方向是把停頓縮短。1995 年 2 月 10 日,人工計次電子收費 ETC 車道啟用,人工與電子併行4。2006 年 2 月 10 日,DSRC 車上機為主的 ETC 系統上路——十五天後,故事出現了裂縫。2006 年 2 月 25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高公局將遠東聯盟評選為 ETC 案「最優申請人」的資格,理由包括遠東的計畫書分階段收費、但高公局沒有在議約過程中討論車上機價格與改裝費用14。撤銷判決發生在 ETC 系統實際上路之後 15 天,但政府隨即讓遠通續營,隔年重啟第二階段甄審時遠通再度中標。與此同時,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查出洩露 ETC 評選委員名單給特定廠商換取賄款,一審判 12 年,最高法院維持 11 年、褫奪公權 8 年確定。林陵三本人則經檢方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確定15。
然後 2013 年 12 月 30 日凌晨,這套系統一次性壓縮到零。全台人工收費站同時關閉,改為多車道自由流計程收費,整條國道上再也沒有任何一個實體的、需要駕駛停下來遞票的停頓16。從 3.7 秒到 0 秒,這是台灣走完一段別人還在慢慢走的路。日本東京首都高速公路到 2025 年 11 月為止,ETC 使用率已經高達 98.7%,卻仍要到 2028 年春季才預計完成收費站無人化,範圍還僅限於單一都會區路網,比台灣的一次性全國轉換晚了整整 15 年17。
——但把這一切收攏成一個「台灣領先亞洲」的成就故事,也並不完全站得住。台灣媒體與企業關聯出版物反覆提及遠通電收在 2016 年獲得 GRAA 全球道路成就獎智慧交通類首獎18,但主辦方國際道路聯盟 IRF 官網現行公開的得獎紀錄只回溯到 2020 年,找不到 2016 年名單。這不代表獎項是假的,可能只是舊年份未收錄,但依「第一/最早/唯一之父一律降級」原則,這個成就本身仍應標註為「據多方報導」而非直接斷言。連「世界第一個全電子多車道自由流收費」的宣稱,追本溯源,最早的引註來源也是台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自己在 2015 年的說法,被英文維基百科與國際貿易媒體輾轉引用,而不是任何獨立的國際標準機構主動認證的結果19。
3.7 秒被科學化到小數點後一位、壓縮到零。同一段時間裡,也有一位交通部長的秘書坐了 11 年牢、一座被撤銷資格的系統照樣上路了、一座光鮮的獎盃至今找不到主辦方的公開名單。這是效率故事自己的完整弧線,也是這條公路自己願意講與不太願意講的那兩面。
947 個人,和十一年後的一場調解

站到街上聽,這套系統之外,還有另一種完全不成比例的停頓,屬於人的。
2013 年 12 月 30 日,就在全台人工收費站一起關掉的那個凌晨,高公局的收費人員共計 947 人全數精簡,其中北中南末代 132 位員工當班收下最後一張回數票20。這 947 個人多數是約聘僱身份,年資從 12 年到 29 年不等,將近八成是中年婦女21。他們並不適用《勞基法》資遣費規定,離職給付是「離職儲金或資遣費,並加發或補足 7 個月薪水」的恩給性方案20。
這場資遣後來拉出了一條打了整整十一年的抗爭史。六步一跪從交通部苦行到行政院、絕食二百小時後爬上東湖 ETC 收費門架、把臉塗成藍色遊行——那正是取代他們工作的電子感應燈光的顏色22。
2016 年在民進黨部外苦站三十多小時終於等到跟新政府達成協議,然後協議縮水。2019 年 12 月 19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敗訴,自救會會長孫秀鑾當場哽咽「真的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指控法院「把政府誠信放在地上踩」23。
再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最後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成立調解和解,與資遣日剛好相隔十一年整、同一個日曆日期,2025 年 2 月 15 日在高雄辦桌 20 桌慶祝抗爭終於落幕24。這條完整的十一年時間軸,本文的姊妹篇 高速公路 一文已經深入寫過。裡頭有六步一跪、藍臉遊行、爬 ETC 門架的完整抗爭手段,也有「政治上的承諾跳票,跟法律上是否構成行政契約,是兩件事」的分析,讀者可以直接讀過去。
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自己說得比任何一個外人的整理都清楚:「把收費員用完就丟,這樣子對待工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25
三秒鐘,跟十一年,是同一套系統畫出來的兩種完全不成比例的停頓。
三座留下來的票亭

翻開現在的國道地圖,收費站已經全部拆掉,只剩三座票亭被特別留下:泰山、大甲、田寮,分別代表北、中、南三個養護工程分局的紀念26。這是一種罕見的、國家主動保留自己拆掉的建築的姿態。
泰山站是全部收費站裡最早的一座,也因此是唯一原生就設有地下秘道的一站——因為它是最早興建的,秘道是後來加上去補強的。後來蓋的國道三號各站,則從設計階段就內建地下通道27。文物陳列室週一到週五上下午各一場、每次十到三十人、要事先預約導覽。地下通道全長 180 公尺,「通道每一個門都連接著旋轉梯到票亭」,那是一整個地下的世界,之前收費員每天提著大袋子的勤務裝備,從這裡走上去 22 個票亭之一28。
大甲站 2003 年才啟用,屬於國道三號,官方對它的描述極其克制:「原大甲收費站舊址因鄰近大甲市區,建築體外觀具宗廟意象特色。」29坊間報導多用「三座廟門牌樓的造形」、「歇山頂的變形」、「紅色的無釉二丁掛還原磚」這類建築賞析語言去補足官方的留白30。順帶一提,過去在地人流傳的所謂「逃費密道」,其實是原本供國道收費員、國道警察上班用的公務便道,2011 年之後高公局陸續封閉了全台約 40 條類似的公務便道,違者可以罰 3600 元30。
田寮站是三座裡最年輕的建築意象。1999 年 12 月竣工,是國道三號南區路段第一個啟用的收費站。官方對它的設計理念寫得很仔細:「結合鄰近大小岡山、月世界景點,採用山形屋頂樣式,屋頂下方的白色橫幅,設計成微幅的波浪造型,站名牌更以尖頂的五角形狀」31。保留範圍除了山形屋頂之外,「收費員上下票亭的迴旋梯及地下通道也將一併保留」。可是同一段官方文字末尾,很誠實地加了一句:「由於高速公路不宜停車久留,因此站體目前暫不朝觀光遊憩方向發展。」31
國家願意讓建築被紀念,但沒打算讓人真的靠近。
三座票亭沿著國道一路排開:可以看,不能停。開車經過的時候,那個一閃即逝的山形屋頂或宗廟牌樓,會勾起一點什麼,可是又抓不住——它們就在路邊,可是這條路本身的邏輯,是不允許你停下來的。
延伸閱讀
圖片來源
| 檔案 | 描述 | 來源 | 授權 |
|---|---|---|---|
taishan-toll-station-2008.webp(hero) |
泰山收費站站體外觀,停用前五年 | MiNe (Flickr), via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 2.0 |
taiwan-expressway-etc-lane-2007.webp |
台灣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的 ETC 車道與人工票亭並存(2007 年) | Stkhomepage, via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3.0 |
taishan-toll-station-2013-closing.webp |
泰山收費站停用前十個月的站體樣貌(2013 年 2 月) | Ompaneyui, via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3.0 |
tianliao-toll-station-preserved-2022.webp |
田寮收費站保存下來的部分站體(國道 3 號,2022 年) | Pbdragonwang, via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4.0 |
參考資料
- 鄉關何處?KANO與集體記憶 — 陳子軒發表於鳴人堂的專欄評論,指出社會集體記憶與歷史經常存在落差,是理解「摸摸手」等網路懷舊敘事的批判性框架。↩
- 高速公路收費大事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官方大事紀,逐年條列 1974 至 2013 收費相關重大節點;載明「1974 年 7 月 30 日 泰山收費站配合三重中壢段通車開始收費,為第一個開始收費的收費站」。↩
- 報時光:高速公路泰山站 錄用女性收費員 — 聯合報「報時光」歷史報紙數位典藏,重刊 1974 年 6 月 15 日聯合報原始報導,含開站當時招募條件與局長胡美璜談話。↩
- 高速公路收費大事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978「全線設置小型車不找零錢車道」、1985 年 12 月 1 日「全面實施回數票專用車道。平均每部車輛持用回數票繳費過站時間縮短為約 3.7 秒」、1995 年 2 月 10 日 ETC 車道啟用、2013 年 12 月 30 日轉為計程電子收費,皆有逐字紀錄。↩
- 回數票(維基百科) — 條目載明「小型車每本 10 張售價新臺幣 400 元;大客車及大貨車每本 10 張 500 元;聯結車每本 10 張 650 元」為主力規格;「另有販售每本 100 張,依原價打 95 折」為 1983 年才追加的大宗優惠。↩
- 看過「這座」代表老了!國道必經這關卡 萬人回憶殺:摸摸手時代 — TVBS 新聞網 2023 年 9 月 16 日報導,說明「摸摸手時代」是網友在 Facebook 社團分享收費站舊照片後,媒體歸納網友留言而成的稱呼,非收費員或營運期間的正式用語。↩
- 國道泰山收費站重現 收費員祕道曝光 — 中國時報 2019 年 12 月 10 日報導 2019 年泰山收費站懷舊回顧展現場,含前收費員黃彥勝逐字證言:「每天都要在混雜汽油味、灰塵、廢氣的小小票亭上站立 8 小時」「泰山收費站共有 22 個票亭,距離相當長,因此 2 到 5 個票亭間,就會有一座樓梯,連接地下祕道」;「平均每 5 秒就要迎接一位過路客」;「工作雖然辛苦,但在過年或寒冬晚上,收到大卡車司機的暖心飲料時,也會讓人覺得很溫暖」(後兩句同見 風傳媒、ETtoday 三家獨立媒體交叉印證)。↩
- 報時光:高速公路泰山站 錄用女性收費員 — 聯合報「報時光」重刊 1974 年 6 月 15 日聯合報原始報導:泰山站「打破傳統」「全部錄用女性擔任收費員」,局長胡美璜稱女性「比較細心」、對電腦設備「比較靈活」,並提及「過去省公路局由男性負責收費」時「少數不肖收費員中飽私囊的事情層出不窮」。↩
- 時空偵探的歷史行腳:中正橋收費站弊案 — 自由評論網專欄,載 1978 年刑事警察局破獲中正橋收費員偽造繳費證中飽私囊的弊案,處置為「撤換中正橋所有的收費員」「加裝電腦防堵弊端」「提前停收兩座橋梁的過橋費用」;中正橋為市道 111 號,跨新店溪連接台北市中正區與新北市永和區,行政上與國道系統無涉(另見 維基百科「中正橋」)。↩
- 回憶 2340 國道收費演進 — 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載收費站三班制「白天班 08:00-16:00;小夜班 16:00-24:00;大夜班 24:00-08:00,平均每隔 2 小時休息 30 分鐘」;另據 聯合新聞網報時光 補充「輪班時會有 20 到 45 分鐘的休息時間,實際在票亭值勤約六個半小時」。↩
- 西螺大橋:遠東第一大橋在臺灣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研究員許峰源撰文,記載西螺大橋 1953 年 1 月 29 日起徵收「工程受益費」,各式火車車輛與汽機車皆須繳納,「透過以路養路的機制,將收取費用償還美援貸款和強化公路建設」,1977 年停徵。↩
- 初創-收費緣起 — 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官方頁面,逐字載明可行性研究原本建議免收費、但政府考量與省道分流及舉債興建需財務自償兩項理由,「行政院於第 1134 次院會時決議: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將南北高速公路訂為『收費公路』」——全頁未出現「石油危機」字樣。↩
- 中山高速公路(維基百科) — 條目載明「1970 年(民國 59 年)時任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蔣經國力排眾議,通過南北高速公路興建案。同年 6 月 8 日,中華民國交通部成立交通部臺灣區高速公路工程局」;「1971 年 8 月 14 日(民國 60 年)南北高速公路動土興建」;「1974 年 7 月 29 日(民國 63 年)三重交流道至內壢交流道完工通車」——工程局成立與動工均早於 1973 年 10 月第一次石油危機。↩
- 北高行判決撤銷遠東 ETC 最優申請人資格 — 大紀元 2006 年 2 月 25 日即時報導,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當日判決理由:遠東計畫書分階段收費、但高公局未在議約過程討論車上機價格與改裝費用;判決發生在 ETC 系統實際上路(2 月 10 日)之後 15 天。↩
- ETC 收賄案宋乃午定讞 — 三立新聞網,載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因洩露 ETC 評選委員名單予特定廠商換取賄款,一審判 12 年,最高法院維持 11 年、褫奪公權 8 年確定;林陵三本人經檢方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確定。↩
- 高速公路收費大事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013 年 12 月 30 日條目:「將『計費方式』由固定費率之計次收費,無縫轉換為按行駛里程計費之計程電子收費」。↩
- 首都高速道路株式會社 ETC 專用化新聞稿 — 首都高速道路株式會社官方,載 2025 年 11 月 ETC 使用率 98.7%;現有 35 處 ETC 專用收費站,2025 年度新增至 90 處,目標 2028 年春季前完成本線收費站 ETC 專用化。↩
- 遠通電收獲 2016 GRAA 全球道路成就獎 — 工商時報 2016 年 11 月 1 日報導;主辦方 國際道路聯盟 IRF 官網 GRAA 頁面 現行公開得獎紀錄僅回溯至 2020 年,缺 2016 年名單,不代表獎項是假的,但難以獨立驗證。↩
-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Taiwan)(英文維基百科) — 條目主張「Taiwan was the first country to switch from manual tolling to all-electronic, multi-lane free-flow tolling on all of its freeways」,引註來源為「Taiwan National Freeway Bureau (June 5, 2015)」,即台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自己的說法,非獨立國際機構的認證。↩
- 收費員轉置辦理歷程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官網,載「高公局收費人員共計 947 人全數精簡」,時間點為「102 年 12 月 30 日」;離職給付方式為「離職儲金或資遣費,並加發或補足 7 個月薪水」;末代 132 員工失業另見 三立新聞網。↩
- 孫秀鑾談抗爭馬拉松 — 苦勞網 2019 年 11 月 3 日報導,載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談年資範圍「最短 12 年、最長 29 年」,近 900 位員工「近八成為中年婦女」;同篇載政務委員林萬億事後聲稱「協議只代表個人,不代表政府」。↩
- 國道收費員抗爭大事記 — 焦點事件社運資料庫,逐條記錄 2014 年 1 月 3 日第一次上街、2014 年 10 月 25 日首次六步一跪、2014 年 11 月 28 日絕食後爬上東湖 ETC 收費門架、2015 年 3 月 22 日 200 人六步一跪捧蛋苦行、2016 年 8 月 15-16 日民進黨部外苦站達成協議等節點;藍臉遊行另見 New Bloom Magazine。↩
- 決戰 1219 判決當日現場 — 苦勞網 2019 年 12 月 19 日現場報導,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1125 號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另見 司法院新聞稿);孫秀鑾當場哽咽「真的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指控法院「把政府誠信放在地上踩」;抗議者高喊「蔡英文糟蹋勞工,蔡英文騙政績」;自救會求償 3.1 億元。↩
- 國道收費員 11 年抗爭達成調解和解 — 焦點事件 2025 年 2 月 19 日報導,載「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經過 11 年抗爭,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與政府達成調解和解」——與 2013 年 12 月 30 日資遣日剛好相隔整整 11 年、同一個日曆日期;2 月 15 日在高雄辦桌 20 桌慶祝抗爭結束。↩
- 孫秀鑾談抗爭馬拉松 — 苦勞網 2019 年 11 月 3 日報導,孫秀鑾當日發言逐字:「把收費員用完就丟,這樣子對待工人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 大甲站文物陳列室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另據 自由時報 補充高公局決定「在全台北、中、南三區各保留一座收費站做為紀念」。↩
- 北工菁檔線上歷史檔案展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載泰山站為原始 23 座收費站中唯一設有地下秘道者,因為它是最早興建的站;後來興建的國道三號各站則從設計階段就內建地下通道。↩
- 桃紅小姐的抖擻生活:泰山收費站文物館導覽記 — 部落格逐字記錄泰山文物館現場導覽:「這個地下通道全長 180 公尺,通道每一個門都連接著旋轉梯到票亭」;另據 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 載收費員「提著沉重的勤務袋,步出票亭走下迴旋梯經地下廊道」。↩
- 大甲站文物陳列室(官方頁面)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原大甲收費站舊址因鄰近大甲市區,建築體外觀具宗廟意象特色」——官方原文對建築特色的描述僅此十餘字,未使用「三川殿」等特定術語。↩
- 大甲收費站建築細節與逃費密道 — 聯合新聞網「童年懷舊鄉野談」專欄,載大甲站「紅色的無釉二丁掛還原磚」、「三座廟門牌樓的造形」、「歇山頂的變形」;並澄清坊間所稱「逃費密道」實為「公務便道,過去為國道收費員、國道警察上班使用」,2011 年後高公局陸續封閉全台約 40 條類似公務便道,違者可罰 3600 元。↩
- 山形屋頂 田寮收費站部分保留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逐字設計理念:「結合鄰近大小岡山、月世界景點,採用山形屋頂樣式,屋頂下方的白色橫幅,設計成微幅的波浪造型,站名牌更以尖頂的五角形狀」;同段末尾南區工程處自陳「由於高速公路不宜停車久留,因此站體目前暫不朝觀光遊憩方向發展」;自由時報 2014 年 1 月 1 日報導 補充保留範圍除山形屋頂外,「收費員上下票亭的迴旋梯及地下通道也將一併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