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5 月 1 日,外送員跟著勞工隊伍走上凱達格蘭大道。同一時間,台北的餐點仍然從店家出發,穿過道路,抵達不能或不想出門的人家。那一年,台灣美食外送員人數已逼近 88,000 人。1
幾年前,叫一份餐像是把生活交給鄰近店家的電話。到了疫情期間,餐飲業提供宅配及外送的家數占比,從 2019 年 4 月的 43.3%,升到 2021 年 6 月三級警戒時的 67.0%。即使 2022 年 5 月內用逐步恢復,仍有 64.6% 的餐飲業提供外送服務。2
圖說:中央社報導指出,若公平會審查通過,Grab 原規劃於 2026 年下半年完成交易。圖片與事件資訊均以中央社文章為準。3
外送因此不只是「有人幫你拿餐點」。它把餐廳的廚房、平台的演算法、外送員的手機與機車、城市的道路,以及收餐的門口接在同一條線上。這條線讓等待變短,也讓原本分散在不同地方的成本,集中到一個看不見的人身上。
📝 策展人筆記:外送最值得寫的地方,不是它有多方便,而是「方便」究竟由誰完成。
青旅鐵架上的床,接住了一份外送收入
2021 年,社會創新平台採訪一名化名「阿翔」的青年。他白天在餐廳做雜務,晚上再騎單車送餐。住處不是一間有門的套房,而是台北市區青年旅館裡、離地約 300 公分的上舖。床位每月約 6,000 至 8,000 元,不需準備租屋押金,也靠近他接單的市中心。4
這個場景把「彈性工作」翻成了可以摸到的東西:一張床、一輛單車、一支手機,還有下班後繼續上線的兩個多小時。對阿翔而言,外送收入曾經是還學貸、存錢,甚至想搬離上舖的可能。平台改變薪資計算後,他遇到空等、少單與收入縮水,原本的彈性也跟著變窄。4
個案不能代表全部外送員,但它提醒我們,平台上的「自由」從來不是懸空的。它依附在租金、學貸、交通工具與下一張訂單上。當其中一個環節變動,所謂自由就可能變成不得不繼續接單。
一份餐點其實穿過一整座城市
2023 年刊出的台北外送員研究,訪談外送員、店家與平台人員,也由研究者實際參與外送勞動。研究把外送描述成一套由數位平台、手機、機車、運送設備、道路、建築物、用戶與店家共同組成的配置。5
這個觀察很重要,因為外送員不是只在「平台」裡工作。他要找到店家入口,判斷大樓能不能停車,辨認地址與樓層,處理電梯、雨水、機車與保溫箱之間的摩擦。系統沒有預先處理的縫隙,常常由正在移動的人補上。研究因此指出,計件制與機動車城市的加速結構,可能把更多負擔與風險推回外送員身上。5
店家同樣被放進這套配置。經濟部統計處指出,疫情與消費習慣改變,使餐飲業加快採用社群、行動支付與線上點餐。外送則從臨時應變,逐漸成為拓展銷售範圍的營運方式。2
📝 策展人筆記:平台沒有取代街角餐廳,它做的是把街角餐廳重新接上每一個人的客廳。
| 時間與位置 | 頁面可核驗的變化 |
|---|---|
| 2019 年 4 月 | 提供宅配及外送的餐飲業家數占比為 43.3%。2 |
| 2020 年 4 月 | 該占比升至 56.0%。2 |
| 2021 年 6 月 | 三級警戒期間攀至 67.0%。2 |
| 2022 年 5 月 | 內用逐步恢復後仍為 64.6%。2 |
這組數字不等於每個人每天都叫外送,也不能直接推導平台的市場占有率。它只說明一件較窄、但更可靠的事:對餐飲業而言,送到家已經不再只是偶爾使用的附加服務。
台北的道路,先看見了風險
外送把餐點送到門口,也把工作帶到道路上。交通部公路局公布的跨機關查核資料顯示,台北市 2021 年 1 至 9 月外送平台機車事故有 1,567 件,死傷 1,212 人。同期警方取締外送平台違規達 7,113 件。這些數字只涵蓋特定地區與期間,不能擴大解讀成全台全年統計,但足以說明道路安全不是外送員個人的小心程度就能解決的問題。6
公路局在同一篇新聞稿中提到,外送平台機車使用道路運送,業者應負起監督管理責任。後續措施包括機車實體安全駕駛訓練,以及要求發生事故的外送員回訓。這裡的關鍵轉折是:外送不再只被當成平台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而被放回公共道路與公共安全的脈絡裡。6
2021 年的《報導者》讀者投書則整理了另一組勞動現場資料:作者引述 2020 年外送員調查,指出 24% 受訪者每週外送達 50 小時,81.7% 擔心自己發生車禍。文章也指出,安全教育、防護設備與高低溫危害預防的實際覆蓋情況並不一致。這是倡議者的整理與判斷,應與官方統計分開閱讀,但它讓「趕快一點」背後的工作壓力有了輪廓。1
「承攬」兩個字,裝不下整條路
2019 年,台灣勞工陣線刊出的文章記錄,勞動部職安署曾針對 foodpanda 與 Uber Eats 發動專案勞檢,並認定外送員與平台間具有僱傭關係。平台則主張彼此是承攬或單純媒合。該文也整理了制服、制式保溫箱、排班與不能拒單等規範,如何成為判斷指揮監督與組織從屬性的爭點。7
這不是單純的名詞爭論。若一個人表面上可以自行上線,實際上卻受到接單率、排班、報酬演算法、服務評價與停權機制影響,那麼「自己是老闆」和「工作受到平台控制」可能同時存在。2016 年大法官釋字第 740 號所處理的勞動契約判斷,也強調不能只看契約名稱,而要觀察勞務提供方式與業務風險。8
Airiti 所收錄的台北研究把這種矛盾說得更接近街道:外送員確實需要臨場判斷、移動與補洞,因而具有能動性。但這些能動性也可能被計件制與加速城市吸收,最後變成由個人承擔系統成本。5
📝 策展人筆記:真正的問題不是外送員有沒有自由,而是當自由失效時,誰必須付錢。
Grab 收購 foodpanda,按鈕背後換了一家公司
2026 年 3 月,Grab 宣布以約 6 億美元、約新台幣 193 億元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同年 3 月 27 日,Grab 向公平會遞交申請。公平會在 6 月中旬正式受理,說明審查將關注結合後的市場影響、壟斷疑慮,以及新進競爭者能否進入市場。3
這個交易之所以和日常生活有關,不只是兩個品牌的 Logo 可能換位置。平台掌握的合作餐廳、使用者、外送員與訂單資料,會跟著平台整併。店家可能面對新的抽成與曝光規則,外送員可能面對新的派單和報酬制度,消費者則可能在一個更集中的市場裡重新選擇。後三項是需要審查的生活影響,不是已經發生的結果,不能把推測寫成事實。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平會正式宣布將審議期間延長 60 個工作日至 10 月 27 日。公平會指出,結合後市場結構仍維持結合前的「雙占」情形。同時,Uber 持有 Grab 13% 股份及 3.7% 表決權,公平會需要進一步分析這層股權連結是否影響 Uber Eats 與 Grab 競爭的誘因與能力,並可能形成單方或共同效果。9 10
Grab 對中央社表示,若交易獲得核准,預計在 2026 年下半年完成交易,並於 2027 年上半年完成平台整併,把原 foodpanda 用戶全面轉移到 Grab 應用程式。這是企業提出的規劃,不是公平會已批准的時程。在審議尚未結束前,消費者仍不能把「一定會轉移」當成已發生的結果。11
同一篇中央社報導也整理 Grab 對治理與股權的說法:Grab 總部位於新加坡、在美國 Nasdaq 上市。Uber 約持有 13% 普通股,但投票權低於 4%,Uber 不參與 Grab 日常營運,且 Uber 提名的 Grab 董事迴避所有與台灣相關的董事會決策。這些是 Grab 的公開說明,公平會仍需依實質控制力與競爭效果獨立判斷。11
交易的另一個關鍵,不是「誰的 App 顏色會變」,而是資料、合作店家、外送員與消費者關係如何被重新安排。中央社報導指出,Grab 與 foodpanda 的整併規劃涉及原 foodpanda 用戶轉入 Grab。至於抽成、派單、報酬與店家合約會如何變動,現有來源沒有提供已確定的方案,因此本文不把可能影響寫成既成事實。11
圖說:中央社 2026 年 3 月 30 日報導所附交易示意照片,直接對應 Grab 申請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的事件。11
這個案件也不能和 2024 年 Uber Eats 直接併購 foodpanda 的案件混為一談。公平會在 2024 年的公開文章中表示,Uber Eats 與 foodpanda 結合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因此禁止該結合。Grab 案則在 2026 年 8 月 15 日仍在審查中,不能預先寫成相同結果。12
📝 策展人筆記:外送市場的「選擇」不只出現在消費者的手機畫面,也出現在平台之間是否還有足夠的競爭距離。
平台變成日常之後,制度才開始追上來
政府入口網在 2026 年 6 月整理外送員與自由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將勞健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與食品平台外送員權益專區放在同一個服務脈絡中。這種整理本身透露出制度的變化:外送員不再只是新創產業裡的模糊身分,而是需要被放入社會保險、職災與勞動保障系統的工作者。13
但制度被寫出來,不代表風險已經消失。報導者文章提到,2019 年之後,政府陸續發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涵蓋交通事故預防、熱危害、派單與保險等問題。同一篇文章也以問卷資料質疑實際教育與防護的落差。規範、執行與外送員每天遇到的街道,仍需要被放在一起檢查。1
立法院議題的公開整理也顯示,外送平台治理牽涉的不只是勞動權益,還包括市場競爭、餐廳、消費者與平台併購的影響。議題頁記錄立法委員對市場集中與跨國平台影響力的質疑,以及建立外送專法的主張。這些是政治人物的公開主張,不等於已經成立的司法或經濟結論。14
外送平台於是成了很特別的生活基礎設施:我們使用它時,只看見餐點狀態從「準備中」變成「已送達」。但在那兩個狀態之間,還有店家的出餐速度、平台的派單邏輯、外送員的路線、道路的安全,以及制度是否真的讓人能在事故後得到保障。
手機畫面沒有顯示的三種等待
消費者看到的是一個簡單的進度條:店家接單、餐點準備、外送員取餐、即將送達。但 Airiti 的研究提醒,這些狀態背後不是單一流程,而是許多物件與人的協調。手機上的一個地址,必須被翻譯成店門口、電梯、樓梯、保全與收件人的實際位置。5
店家看到的等待也不一樣。經濟部統計處將外送家數占比與線上點餐、行動支付、社群經營並列,顯示餐飲業面對的不是「要不要上平台」一個選擇,而是如何把廚房、訂單、付款與配送接在一起。2
外送員則面對第三種等待:等平台派單、等店家出餐、等電梯、等道路出現可以安全通過的空隙。這些時間不一定都能被一筆訂單看見,卻會影響一天能完成多少單,也會影響收入與疲勞。人物報導中,阿翔遇到的空等與少單,正是這種被介面隱藏的時間突然浮上來。4
因此,外送平台的效率不能只用「從下單到送達幾分鐘」衡量。研究、統計與人物採訪放在一起看,才會發現效率的一部分其實是由外送員臨場補洞完成的。2 4 5
城市開始替按鈕負責
交通部公路局的查核把外送平台放進道路管理,而不是把事故單獨歸咎於騎車的人。政府入口網則把外送員放進勞健保與職災保險的服務脈絡。兩種制度語言,一個處理道路,一個處理工作,合起來才比較接近外送的真實位置。6 13
立法院議題整理所呈現的併購與市場集中討論,也說明平台不是一個中性的螢幕。當平台規模、演算法與餐廳、消費者、外送員的依賴關係一起變大,競爭政策與勞動政策就會在同一個生活服務裡相遇。這些政治人物的主張仍需和正式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分開,不過它們指出了公共討論正在追問的方向。14
台灣勞工陣線 2019 年的文章曾把問題濃縮成一個制度難題:工作者看似取得排班自由,卻可能同時失去雇主責任與職災保障。這個問題到今天仍值得保留,因為平台每次改變派單、報酬或評價方式,都會重新安排誰承擔不確定性。7
下一次按下送出之前
台灣的外送生活不需要被寫成「科技讓一切更好」,也不必被簡化成「平台只會剝削」。經濟部的統計說明餐飲業確實透過外送拓展服務。研究與人物報導則說明,這項便利必須經過具體的人、車、道路與住處才能抵達。兩邊都是真的,放在一起才接近生活的全貌。2 4 5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一篇好的外送文章不能只引用平台自己的報告。政府統計適合回答餐飲業提供外送的比例,交通機關適合回答事故與稽查,學術研究適合拆解勞動配置,人物報導則讓制度數字回到一個人的床位、單車與夜晚。它們彼此不能互相取代,卻能互相限制過度簡化的結論。2 4 5 6
所以,下次按下「送出訂單」時,值得記住的不是要不要叫外送,而是那份便利從哪裡來。當一個城市把等待縮成幾分鐘,它也應該有能力把合理報酬、安全道路與可追究的責任放回同一條路上。
這份分工也提醒讀者,不要把「消費者、店家、平台、外送員」寫成互不相干的四個角色。研究訪談本來就把外送員、店家與平台人員放在同一個研究現場。交通部的查核也把業者責任與道路使用放在一起。5 6
當制度把責任分開管理,生活卻仍把它們綁在一份訂單上,問題就會在交界處反覆出現。看見交界處,才是理解台灣外送日常的起點。5 7
這也是制度必須持續更新,而不是只在事故發生後補洞的理由。6 13
2021 年那張勞工遊行的照片裡,外送員不是抽象的「平台人力」。他們穿著自己的衣服,站在自己的道路上,要求這座城市承認:送到家門口的,不只是一份餐,也是某個人穿過城市之後留下的時間。
參考資料
- 《報導者》:平台外送員新制後職災風險更高,當國際規範保障日趨積極,勞動部能行動嗎?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經濟部統計處:111 年餐飲業營業額及年增率雙創歷年新高 — 經濟部新聞稿↩
- 中央社:公平會正式受理 Grab 收購台灣 foodpanda,7 月底可望有結論 — 中央社報導↩
- 社會創新平台:外送員的游牧人生:青旅床鋪上,300 公分高的家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Airiti Library:加速社會的補缺行動:臺北食物外送員研究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跨機關聯合查核外送平台 維護交通安全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台灣勞工陣線:兩個外送員之死──平台經濟的不平等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司法院:釋字第 740 號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公平交易委員會:Grab 與 foodpanda 結合案公平會延長審議期間至 115 年 10 月 27 日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中央社:Grab 併 foodpanda,公平會延長審議最遲 10 月底決定 — 中央社報導↩
- 中央社:收購台灣 foodpanda,Grab:已向公平會遞交申請 — 中央社報導↩
- 公平交易委員會:兩大外送平台結合,公平會喊卡!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我的 E 政府:外送員、自由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報您知,讓您安心工作!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
- 報導者觀測站:外送平台管理與外送員權益 — 詳見原始連結內文資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