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年 1 月 30 日,林獻堂、葉榮鐘與東京的臺灣留學生共 178 人,在日本帝國議會提出第一回臺灣議會設置請願。1 這份文件此後被送出十五回,運動持續到 1934 年 9 月 2 日才決議停止。2 它沒有換來一座臺灣議會,卻讓「誰可以代表臺灣人」這個問題,從書房與留學生宿舍一路走進帝國的制度中心。
30 秒概覽: 1921 年 1 月 30 日,178 人把第一回請願送進日本帝國議會。十四年間,請願團共提出十五回,經歷臺灣文化協會成立、1923 年治警事件、1927 年政治路線分裂,以及《臺灣民報》的審查與移臺發行。1 2 1934 年,請願運動沒有取得臺灣議會,卻留下了一套把殖民統治的矛盾寫成法理,再交給組織、報刊與公共討論反覆處理的政治技術。

圖片:1924 年臺灣議會請願團抵達東京,與前來迎接的臺灣留學生合影。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3
先不要撤掉六三法:林呈祿把問題改寫成議會
1920 年底,東京的臺灣青年正在討論一個看似直接的目標:撤廢《六三法》。這套法律讓臺灣總督在殖民地擁有廣泛的行政與立法裁量,請願者認為它使臺灣的治理脫離帝國議會的實質監督。4
但明治大學法科出身的林呈祿提出了另一條路線。他在 1920 年 12 月 15 日出版的《臺灣青年》發表〈六三問題の歸著點〉,認為若只要求撤廢《六三法》,反而可能被解讀為把臺灣直接納入「內地延長主義」。他的主張是,在承認臺灣特殊處境的同時,設置由臺灣人選出的特別議會,讓總督的權力受到代表性機構牽制。2
這個轉折很重要。它沒有把問題簡化成「要不要日本化」,也沒有把請願人直接寫成已經提出現代國家獨立方案的人。請願書的策略,是抓住帝國自己的憲政語言。既然臺灣屬於帝國,臺灣居民就應該能透過代議機構參與影響自身生活的決定。英文研究對請願書的整理也指出,請願人主要批評的是總督府權力過度集中、諮詢機關沒有代表性,以及臺灣人缺乏有效的政治申訴管道。4

圖片: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5
📝 策展人筆記: 請願運動最尖銳的地方,不是它把「日本」和「臺灣」擺成兩個抽象的敵人,而是它拿帝國宣稱的憲政原則回頭追問。如果法律只在本土有效,帝國的「同一」究竟同一了誰?
一份文件,先穿過議員的手
1921 年 1 月 30 日的第一回請願,並不是把文件交到議會門口就算完成。依當時《議院法》第 62 條,請願需要帝國議會議員介紹。經由植村正久牧師引薦後,貴族院議員江元素六與眾議院議員田川大吉郎同意擔任介紹議員,請願才進入審查程序。1
這個細節讓請願運動不再像一場抽象的「向東京叩關」。它是一項需要找中介者、準備法律文本、取得簽名,再等待議會程序處理的政治工作。第一回請願有 178 人連署。之後的每一回,參與者都必須在殖民警察、審查制度與帝國議會冷淡的回應之間,重新尋找可行的路徑。1 2
1921 年 3 月,日本帝國議會通過法三號,臺灣總督的委任立法權仍被保留下來。原本要求撤廢六三法的路線因此失去著力點,設置臺灣議會更集中成為臺灣政治運動的目標。2
| 時間 | 請願運動中的節點 | 政治意義 |
|---|---|---|
| 1920 年 12 月 | 林呈祿在《臺灣青年》發表〈六三問題の歸著點〉 | 將撤廢六三法的爭議轉向代表性議會 |
| 1921 年 1 月 30 日 | 178 人提出第一回請願 | 請願取得帝國議會程序上的入口 |
| 1921 年 10 月 17 日 | 臺灣文化協會成立 | 把政治要求放進文化、教育與講演網絡 |
| 1923 年 12 月 16 日 | 治警事件全島大檢舉 | 殖民警察直接壓制政治結社 |
| 1934 年 9 月 2 日 | 第十五回請願後決議停止 | 十四年的請願運動告一段落 |
十五回不是十五次重複投件
從 1921 年到 1934 年,請願運動的外觀看起來像是一條直線。第一回送出文件,帝國議會回覆「不採擇」或「審議未了」,請願者再準備下一回。然而,十五回請願其實穿過了不同的組織、媒體與政治環境。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的整理指出,第一回至第八回之間,社會支持仍然熱烈,1927 年的請願連署更達到最高峰。2
這段時間裡,請願的主體也不斷變化。林獻堂、林呈祿等人提供領導、資源與法理論述。蔣渭水、蔡培火等人則把請願與文化講演、政治結社及社會動員連在一起。當參與者的世代、階級與政治閱讀不同,請願運動就不可能永遠維持同一種聲音。
因此,「十五回」不是十五次把同一份文件重新寄出,而是十五次重新回答一個問題:在總督府掌握行政、立法與警察權力的殖民制度中,臺灣人還能用什麼方式提出集體要求?這也是為什麼請願運動即使沒有通過,仍值得被當成政治史而不只是制度史來閱讀。
文化協會把東京的請願帶回島內
如果請願只停留在東京,它很難成為臺灣社會的政治經驗。1921 年 10 月 17 日,臺灣文化協會在臺北靜修高等女學校禮堂成立,出席會員超過三百人。協會以「謀文化之向上」為宗旨,推動讀報社、文化講演、活動寫真、講習會與夏季學校。6
林獻堂提供資源與聲望,蔣渭水負責組織與行動,林幼春、賴和、謝文達等人則讓文化、教育與報刊彼此連結。這些活動不一定直接討論臺灣議會,卻讓更多人接觸到「民意」「自治」「結社」與「公共討論」等政治詞彙。請願運動於是有了島內的回聲,不再只是少數留學生與仕紳的東京行程。
1925 年 10 月 10 日,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在新竹州支部的《臺灣民報》批發處合影。照片裡的人物與場地,把文化運動的抽象名詞拉回一個可以辨認的地方。這不只是一次集體留影,也是報刊流通、地方講演與政治組織交疊的證據。7

圖片: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攝於新竹州支部《臺灣民報》批發處。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7
1922 年 12 月,蔡培火、蔣渭水等人決定在文化協會之外另組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讓請願有更明確的主責團體。1923 年,臺北警察機關禁止同盟會在臺灣成立。同盟會轉往東京重新組織,仍持續推動請願。8
1923 年 12 月 16 日,總督府展開全島大檢舉,近三十人被拘押到臺北刑務所,蔣渭水、蔡培火等人遭到逮捕與審判。8 這場「治警事件」沒有讓請願立即消失,卻清楚畫出殖民地政治的邊界。文件可以送進帝國議會,組織卻可能在臺灣本島被警察用結社禁令截斷。
報紙讓「不採擇」變成公共事件
1923 年 4 月 15 日,《臺灣民報》創刊。它承接《臺灣青年》與《臺灣》的編輯脈絡,從東京印刷,再經檢閱後輸入臺灣。報導不只涵蓋請願,也包括島內社會、政經與文化議題。1925 年,報紙改為週刊。同年 8 月,發行量突破一萬份。9

圖片:《臺灣民報》1926 年 1 月 1 日頭版。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10
一張頭版可以讓人看見報紙如何成為政治運動的物件。請願運動不只存在於議員介紹與官方回覆裡,也存在於讀者每天翻閱的版面、報社必須面對的審查,以及文字被刪減後留下的空白之中。
1927 年 8 月 1 日,《臺灣民報》獲准移到臺灣發行,但代價也寫在版面上。原本標示「臺灣人唯一之言論機關」的字樣被移除,內容還必須接受日臺兩地的檢閱。9 這不是一份可以自由說話的報紙,卻是當時少數能把帝國議會的回應、殖民地的爭議與臺灣人的論述放在同一張紙上的媒體。
請願一次次得到「不採擇」或「審議未了」。這些詞看起來像程序用語,到了報紙上卻成為可以被討論的政治事件。誰被拒絕,拒絕的理由是什麼,下一回還要不要送出,以及臺灣人是否有其他方式把要求留在公共空間裡,這些問題都透過報刊持續流通。
📝 策展人筆記: 《臺灣民報》的重要性不只在於它「支持」請願,而在於它把一次次制度拒絕變成讀者可以看見、轉述與爭論的公共材料。報紙沒有取消審查,卻讓審查本身也成為歷史的一部分。
分裂之後,請願仍沒有立刻結束
1920 年代中期,文化協會內部對階級、農民與勞工運動,以及體制內請願的限制產生歧異。1927 年,文協分裂。林獻堂、蔡培火等人離開後,另組臺灣民眾黨,左翼則掌握新臺灣文化協會。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的整理指出,臺灣民眾黨仍支持議會請願,但新文協與左翼人士批評這條路線過於軟弱。2
這段分裂不適合被寫成「團結的菁英後來突然失敗」。它更像是政治目標開始分流。有人相信代表性議會能逐步牽制總督府。有人認為農民與勞工必須先成為運動主體。也有人把自治問題放進更激進的階級與民族解放框架裡。請願運動的支持者因此減少,但它的核心目標仍被持續送進帝國議會。
同樣需要保留的是運動的代表性限制。早期領導者多是男性仕紳、留日學生與受過近代教育的知識分子。他們提出的是「臺灣人」的集體政治要求,卻不等於當時每一個階級、性別與族群都能平等參與決策。英文研究指出,請願人一方面批評殖民政府的不代表性,另一方面也受到自身階級位置與政治資源的限制。4 這個矛盾不會讓請願失去價值,反而提醒我們,代議政治從來不只要問「有沒有議會」,還要問「誰能進入議會、誰的生活能被代表」。
1931 年,臺灣民眾黨被迫解散。請願運動失去重要的政治支點。同一時期,日本軍國主義與殖民警察的控制加強,合法政治結社的空間也更窄。2 1934 年第十五回請願失敗後,運動進入最後一幕。
三小時的會議,結束十四年
1934 年 9 月 2 日,林獻堂等二十餘人在臺中大東信託株式會社的會議室開會,討論請願是否繼續。三小時後,他們決定停止運動。9 月 4 日,林獻堂在陳炘陪同下向總督中川健藏報告。11
停止不是因為請願人突然承認臺灣不需要議會,而是因為他們判斷原有的政治路徑已經被壓縮。總督府把設置臺灣議會與「圖謀臺灣獨立」連在一起,並要求自治運動改走地方制度的有限改革。在這個條件下,繼續送出相同請願的政治收益愈來愈小,風險卻持續升高。11

圖片:林獻堂。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12
📝 策展人筆記: 這場運動的結束沒有英雄式的勝利場面,只有一間會議室、三個小時,以及一個必須由參與者自己做出的判斷。政治耐力不只是一直往前衝,也包括知道何時收起一條已經無法保護人的路。
1935 年的投票,不等於請願的直接勝利
1935 年,臺灣總督府推動地方制度改革,州會、市會與街庄協議會等地方機關出現半數民選席次。學術研究指出,當時的選舉權限還受到年齡、性別、居住與納稅等條件限制,並非普遍選舉。13
這項改革與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處在同一條自治政治脈絡裡,但不能簡化成「請願運動直接換來地方選舉」。一方面,請願者長期提出的代表性與自治論述,確實讓政治參與成為無法完全迴避的問題。另一方面,1935 年的制度只開出有限席次與有限資格,州知事與地方官署仍保有重要權力。13 14
1935 年的投票因此是一道窄門。它讓一部分男性納稅者獲得有限的地方選舉權,卻沒有把臺灣變成一個由居民普遍治理的民主社會。把這道窄門寫成請願運動的「成果」,會抹去殖民制度仍然保留的官選席次與行政控制。把它完全寫成與請願無關,則又看不見長期自治論述如何改變政治問題的邊界。
因此,請願運動的歷史遺產不宜用「成功」或「失敗」二選一處理。它沒有完成原本的制度目標,卻留下三種後來反覆出現的政治能力。第一,把不平等寫成可檢驗的主張。第二,把主張交給組織與媒體傳播。第三,在被拒絕後重新決定下一步。這些能力後來也出現在臺灣的地方自治、社會運動與民主化歷史中,但每個時代都必須重新面對自己的制度限制。
一紙請願留下的問題
1921 年,178 人把一份請願書送進帝國議會。1934 年,二十餘人在臺中一間信託公司的會議室決定停手。兩個場景之間隔著十五回請願、文化協會的講演、治警事件的拘捕、《臺灣民報》的檢閱,以及政治路線的分裂。1 11
這段歷史不該被濃縮成「民主種子」四個字,因為種子比喻很容易把殖民統治、階級差異與運動內鬥都遮掉。更準確的說法是,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把自治變成一項可以書寫、連署、介紹、審查、報導、爭論,也可以被殖民政府拒絕的公共工作。
今天讀那份文件,最值得停下來的不是它沒有成功,而是它讓一個被統治的群體開始反覆練習提出治理要求。那份請願書最後沒有變成議會的法案,卻變成了後來臺灣政治生活仍在使用的一種語法。先把要求說清楚,再找人一起簽名,然後讓拒絕留下名字。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 臺北市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1921年1月30日第一回臺灣議會設置請願 — 記錄第一回請願的日期、178 人連署、議員介紹程序與總督府對設置臺灣議會的反對立場。↩
- 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921-1934年 — 整理林呈祿的〈六三問題の歸著點〉、十五回請願、文協分裂、臺灣民眾黨解散與運動停止的制度脈絡。↩
- Wikimedia Commons:1924 臺灣議會請願團在東京 — 1924 年請願團抵達東京並與臺灣留學生合影的檔案頁,授權標示為 Public domain。↩
- Japanese Empire Info: Reasons for Reques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Taiwanese Parliament — 由佛羅里達大學 James Gerien-Chen 撰寫導言並整理 1923 年請願理由,提供英文的殖民法理、六三法與請願文本脈絡。↩
- Wikimedia Commons: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 —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影像的檔案頁,授權標示為 Public domain。↩
- 臺北市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1921年10月17日臺灣文化協會成立 — 收錄文化協會成立地點、出席規模、宗旨,以及讀報社、講演、活動寫真與夏季學校等啟蒙活動。↩
- Wikimedia Commons:1925 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 — 1925 年文化協會講演團在新竹州支部臺灣民報批發處的合影,授權標示為 Public domain。↩
- 臺北市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1923年12月16日治警事件全島大檢舉 — 說明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受禁、總督府全島大檢舉與近三十人遭拘押的政治背景。↩
- 臺北市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1923年4月15日《臺灣民報》創刊 — 記錄《臺灣民報》的創刊、檢閱制度、1925 年發行量與 1927 年移臺發行的媒體史料。↩
- Wikimedia Commons:《臺灣民報》1926年1月1日頭版 — 《臺灣民報》1926 年 1 月 1 日頭版影像,檔案頁依日本著作權規則標示為 Public domain。↩
- 臺北市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1934年9月2日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中止 — 記錄第十五回請願後的中止決議、臺中會議、總督接見與十四年運動的結束過程。↩
- Wikimedia Commons:Lin Hsien-tang — 林獻堂肖像檔案頁,授權標示為 Public domain。↩
-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初次地方選舉:日本殖民政府的制度性操作 — 以學術研究分析 1935 年地方制度改革、半數民選席次與選舉資格限制,避免把有限自治誤寫成普遍民主。↩
- Elgar Online: The rise and fall of civil society movements in Taiwan: 1920-2020 — 英文學術章節摘要將 1920 至 1940 年臺灣仕紳與知識分子的政治、文化運動視為臺灣公民社會發展的第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