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工生殖:一顆胚胎跨過國界,家庭卻不能自動跨過法律

2020 年,女同志伴侶 Mota 和 City 為了接受 IVF 赴柬埔寨,四年花掉約新台幣 200 萬。台灣 2007 年已有人工生殖法,2021 年又擴大試管嬰兒補助,2025 年修法草案才把未婚女性與已婚女同志伴侶納入。技術早已成熟,法律追上的卻不只是生育方式,而是誰有資格成為家庭。

30 秒概覽: 2020 年,女同志伴侶 Mota 和 City 為了在柬埔寨接受 IVF,四年花掉約新台幣 200 萬。台灣的醫療技術早已成熟,法律卻長期只讓異性婚姻夫妻使用。從 2007 年人工生殖法到 2025 年修法草案,這篇文章要看的不是「能不能生」,而是誰能進診間、孩子出生後誰被承認,以及代理孕母留下的難題。1

2020 年,女同志伴侶 Mota 和 City 在柬埔寨接受人工生殖。Mota 懷孕期間經歷高低血壓、妊娠糖尿病與腹水,女兒 Doby 最後平安出生。兩年後,City 再次接受 IVF,懷孕 37 週時卻遇到胎心停止。四年之內,這個家庭為了跨境治療花了約新台幣 200 萬元。1

她們並不是沒有醫療技術可以使用。她們缺的是在自己的國家,能不能被法律承認為可以接受這項技術的人。胚胎可以跨過國界,家庭卻不能自動跨過法律。

八細胞人類胚胎(示意圖)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File:Embryo, 8 cells.jpg。作者 ekem,作品釋出至公有領域。

📝 策展人筆記:人工生殖不是「科技替人圓夢」的單純故事。它同時是一張資格表,決定誰能進診間、誰能留下胚胎,以及誰的親子關係會被法律承認。

一項先於法律成熟的醫療技術

台灣第一個試管嬰兒在 1985 年出生。當時胚胎已經可以在體外受精,法律卻還沒有一套完整制度處理捐贈生殖細胞、胚胎保存、受術者同意與孩子的身分問題。2

2007 年 3 月 21 日,《人工生殖法》公布施行。法律把人工生殖放進醫療機構許可、受術資格、捐贈管理與資料回報的框架。人工生殖機構必須回報治療人數、成功率、不孕原因與採用的人工生殖技術,讓主管機關建立資料庫。3

這部法律原本處理的,是「不孕夫妻」如何使用人工生殖。研究 1998 至 2017 年資料的學者指出,當時的基本單位是已婚夫妻,且至少一方必須有健康的生殖細胞。捐贈者與受術者不能互相指定,境外捐贈生殖細胞也受到限制。2

所以人工生殖法不只是醫院的操作手冊。它也在替「家庭」畫線。醫師處理的是卵子、精子、胚胎與植入。法律處理的則是誰有資格要求這項服務,以及孩子出生後誰是法律上的父母。

📝 策展人筆記:技術先出生,法律後來才替它命名。更晚的,是法律承認使用技術的人不只一種。

一套越來越大的醫療網絡

制度沒有停在 2007 年。國健署的 2022 年人工生殖國家報告指出,台灣在 1998 年初有 48 家人工生殖機構。到了 2024 年 7 月,取得許可的醫療機構增加到 101 家。2022 年的統計則分析了 99 家機構的治療個案。3

人工生殖因此不再是少數醫師自行摸索的邊緣技術。它有許可制度,有治療紀錄,有捐贈生殖細胞的接受、保存與提供規範,也有主管機關定期審查人工生殖機構的品質管理。

這個醫療網絡的擴張,也反映在出生統計上。以 1998 年至 2016 年的資料計算,人工生殖出生占全部出生的比例,從 1998 年的 0.86% 上升到 2007 年的 1.44%,再到 2016 年的 4.33%。研究估計,人工生殖法施行五年後,人工生殖出生人數相對增加 78.51%。4

數字增加不代表門檻消失。醫療系統可以擴張,卻仍然必須按照法律定義的受術對象服務。國家可以鼓勵生育,也可以在同一時間把某些想生育的人留在合法療程之外。

📝 策展人筆記:人工生殖最反直覺的地方,不是它能把胚胎留在體外,而是醫療網絡越完整,誰被排除在外就越清楚。

補助讓不孕成為公共政策

2021 年 7 月,政府推出擴大的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讓符合條件的不孕夫妻取得公共資源。這個政策改變的不只是家庭支出,也改變了社會如何談論人工生殖。它不再只是個人必須承擔的醫療選擇,而被放進少子化、人口老化與公共財政的討論。5

2024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以台灣補助政策和人工生殖出生資料建立財政模型。研究估計,每投入新台幣 1 元,政府在 IVF 出生者的生命週期中可能得到約 5.6 元的財政回報。研究同時提醒,這個結果建立在工資、工作年限、稅收、福利與折現率等長期假設上,不能當成每一個家庭都會產生固定報酬。5

這個模型帶來一個重要反差。當國家用未來勞動力和稅收計算補助價值,人工生殖就不只是在幫助個別家庭,也被當成一種人口政策工具。

但補助不是「人人可用」的同義詞。補助可以降低合資格夫妻的費用,卻不能單獨改變誰有資格進入人工生殖法的制度門口。對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伴侶而言,問題往往不是能否支付某一次療程,而是台灣的醫療機構能不能合法替她們開始療程。

📝 策展人筆記:如果國家希望人工生殖增加出生數,就不能只問一個家庭付不付得起,也要問這個家庭有沒有被法律看見。

法律追不上已經發生的家庭

2019 年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家庭形式的法律承認向前走了一步。人工生殖法卻仍主要以異性婚姻夫妻為適用對象。婚姻可以成立,不代表婚姻中的每一種家庭都能使用相同的生殖醫療。

行政院 2025 年通過的修正草案,提出把未婚女性與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納入人工生殖適用對象。行政院也明白指出,現行規定已無法平等保障未婚、離婚、喪偶與同婚女性經營家庭生活的基本權利。6

國健署說,修法從 2020 年起召集兒童權益、性別平等、法律與醫學專家,召開 30 多次會議與 2 場公聽會。草案除了擴大適用對象,也加入知情同意、生殖細胞捐贈管理、子女最佳利益與血緣認知權。7

公視整理的政院版草案指出,人工生殖子女未來可以查詢捐贈者的身高、血型、膚色與國籍等非辨識資料。遇到重大遺傳疾病或器官移植等醫療需求時,還可以進一步查詢捐贈者身分。草案也規劃,在受術者同意下,胚胎保存年限可以延長至 15 年。8

這些條文把問題從「醫院可不可以做」推向「孩子出生後如何理解自己的來源」。胚胎被冷凍保存時,像是一個等待處置的醫療材料。孩子長大後,它又可能變成追問身世、血緣與健康風險的起點。

📝 策展人筆記:保存胚胎是醫療問題。讓一個孩子有機會理解自己的出生來源,則是家庭與法律共同留下的責任。

一個胚胎牽動三種權利

第一種是受術者的生育自主權。未婚女性與女同志伴侶爭取的,不只是「想要一個孩子」,而是不必先符合異性婚姻的家庭模板,才有資格使用醫療技術。

第二種是孩子的法律地位。行政院草案提出,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所生的人工生殖子女,應該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即使女同性伴侶後來的婚姻關係被撤銷或認定無效,子女也不應因此落入非婚生身分的不利益。6

第三種是捐贈者與子女之間的資訊權。過去制度重視捐贈匿名與醫療管理。修法則開始面對另一個問題,一個人成年後,是否有權知道自己是如何出生的。

這不代表所有家庭關係都可以被簡化成基因。它代表血緣資料在遺傳疾病、器官移植與自我認同上可能具有意義。孩子的權利不是出生證明上的一欄資料,而是他長大後仍可能需要使用的資訊。

📝 策展人筆記:人工生殖真正保存的,不只是一顆胚胎,也是一個家庭尚未決定完的未來,以及孩子日後可能提出的問題。

為什麼代理孕母最難處理

2024 年的修法版本曾把單身女性、女性同性伴侶與代孕生殖一起放進討論,並提出只開放利他型代孕、限制孕母報酬、每位孕母代孕一次,以及進行經濟、心理與家庭狀況評估等設計。司法改革基金會整理相關爭議時指出,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人工生殖的爭議相對較小,真正讓社會分歧加深的,是是否開放代理孕母。9

2025 年行政院送出的版本,選擇先把女同志配偶與未婚女性納入,並把代理孕母、男同志配偶等問題脫鉤處理。這不是代表代孕爭議消失,而是把不同問題拆開。

前者主要涉及誰能使用自己的生殖細胞與子宮。後者牽涉孕母的身體、委託者的親權、商業化風險,以及孩子出生後的法律關係。

代理孕母之所以難,不是因為技術上做不到,而是因為生殖責任分散在更多人身上。卵子提供者、精子提供者、懷孕生產者與法律上的父母可能不是同一組人。任何一個人的自主、健康與退出權,都不能只用一張同意書帶過。

因此,人工生殖法接下來要處理的問題,不只是要不要開放。它還要回答誰負擔醫療風險、誰能撤回同意、孩子的親權何時確定、跨境出生如何登記,以及契約與身體發生衝突時由誰保護孕母。

📝 策展人筆記:人工生殖可以把受精拆成幾個步驟。法律卻不能把每一個人的風險拆掉,再假裝它們互不相干。

台灣真正正在決定的是什麼

台灣人工生殖的歷史,看起來像一條醫療進步的直線。回頭看才會發現,它其實是一條資格不斷被重新畫出的線。

1985 年,問題是能不能讓胚胎在體外受精。2007 年,問題是如何讓人工生殖進入法律。2021 年,問題是公共資源要不要分攤費用。2025 年,問題則變成哪些家庭不該再被排除。

一篇研究指出,人工生殖確實增加了台灣的 ART 出生數。但研究也把人工生殖放在低出生率、晚婚與社會壓力的背景中。4 如果只把這項技術當成提高出生率的工具,就會看不見每一個療程背後的人。

那些人包括在診間等待胚胎結果的夫妻、把卵子冷凍起來的女性、必須出國接受療程的女同志家庭,以及長大後想知道自己從何而來的孩子。

這也是為什麼 2025 年的修法草案重要,卻不能被寫成「台灣已經全面開放人工生殖」。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代理孕母與男同志配偶等問題,也沒有因為脫鉤而自動解決。

法律往前走了一步,醫療、親權與兒童權益的細節仍要跟上。台灣不是沒有生殖技術,而是用了很長時間才開始承認,想使用技術的人不只有一種家庭。

📝 策展人筆記:一顆胚胎可以在顯微鏡下被看見。一個家庭要被看見,卻需要醫療、法律與社會同時往前走。

延伸閱讀

國健署: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報告

行政院:尊重女性生育自主權,政院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Taipei Times:The quest to amend the Assisted Reproduction Act

參考資料

  1. Taipei Times:The quest to amend the Assisted Reproduction Act — 2024 年英文報導,以台灣女同志伴侶跨境接受 IVF 的經驗,具體呈現醫療風險、支出與親權認定困境。2
  2. Hsu et al.:Use of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before and after the Artificial Reproduction Act in Taiwan — PLOS ONE 開放取用研究,依台灣官方資料分析法律適用對象、人工生殖規範與 1998 至 2017 年使用趨勢。2
  3. 國健署:2022 National Report of the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Summary in Taiwan — 國健署官方年度報告頁,說明人工生殖法施行時間、機構數量、資料庫義務與 2022 年統計範圍。2
  4. Hsu et al.:Use of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before and after the Artificial Reproduction Act in Taiwan — 這篇學術研究的結果段提供人工生殖出生占比與 2007 年立法後變化的統計估計,並說明研究方法與限制。2
  5. Chen et al.:Estimating the public economic gains in Taiwan from in vitro fertilization subsidy changes implemented in 2021 — Human Reproduction 開放取用研究,評估 2021 年 IVF 補助造成的長期財政模型結果與其假設限制。2
  6. 行政院:尊重女性生育自主權,政院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 行政院 2025 年官方新聞稿,列出未婚及同婚女性、子女最佳利益、親子法律地位與血緣認知權等修法要點。2
  7. 國健署:行政院院會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 國健署官方說明,交代草案形成過程、跨領域會議、公聽會,以及捐贈管理與生育健康的制度設計。
  8. 公視:同婚、未婚女性納適用對象,政院版人工生殖法修法重點一次看 — 公視新聞網整理政院版草案,具體說明血緣知悉權、胚胎保存、親子關係與代理孕母脫鉤的條文脈絡。
  9. 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性別小組劃重點|代理孕母草案爭議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文章,整理利他型代孕、孕母評估與報酬限制,並呈現代理孕母成為主要爭議的制度背景。
關於此文章 本文章由社群協作,並經 AI 輔助撰寫與審查。
關鍵詞
人工生殖 試管嬰兒 生殖權 同婚 少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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