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秒概覽: 2016 年 11 月 21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全文 21 條1。條例於 2017 年 12 月 6 日由總統公布施行1。八年之後,根據教育部 2024 年 5 月向立法院提出的專題報告,政府在這部條例的推動上累計投入約 175 億元改善偏鄉硬體,並自 104 學年起透過「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挹注逾 13.78 億元整修 1,639 所偏鄉國中小的宿舍2。但同一份檢討報告顯示另一個尷尬的事實:113 學年(2024-25)全台有18 所國小停辦,是台灣教育史上最多的一年;屏東縣四年內裁併了7 所小校;屏東全縣 80 萬人口中,40% 的國小學生數少於 100 人、12.12% 少於 50 人34。條例救了法律,寬列了經費,穩定了師資介聘,也讓 82 所學校開始合法實施混齡教學5。但它沒有止住底下那股更深的力量:人口向都市集中的重力。這篇文章是關於一部好法律為什麼救不了它想救的學校。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日期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1。當天的新聞焦點是《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修法的朝野對峙,這條 21 條的小法律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結束後直接進入院會三讀,幾乎沒有引發媒體討論。2017 年 12 月 6 日總統公布施行。
當時很少人注意到一件事:台灣教育法規史上第一次出現一部專門為「條件匱乏的學校」寫的法律。以前的教育法規(《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教師法》《學生輔導法》)寫的都是「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預設的對象是一個運作正常的學校。這部條例寫的是:當一個學校在一個地方小到、遠到、難到、窮到、人口少到用一般制度撐不起來的時候,國家怎麼對它例外處理1。
它是一部「例外條例」。而一個國家需要用一部完整的法律來處理自己制度的例外,通常是因為那些例外太多了,多到無法在別的法律裡用幾條補充條款帶過。
這部條例的誕生意味著:台灣政府正式承認,用一般學校的制度撐不起偏遠地區的教育現場。
第 4 條:什麼叫「偏遠」
條例第 4 條對「偏遠地區學校」的定義是整部法律最值得放慢看的地方1:
「本條例所稱偏遠地區學校,指公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高級中等學校、進修學校、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及教育部主管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其地理條件、交通狀況、文化資源、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生活機能及師資結構等影響學校辦學不利之情形達各該主管機關所定標準之學校。」
這句話把「偏遠」拆成七個維度:
- 地理條件(山裡、海邊、離島)
- 交通狀況(沒有公車、路況差、通勤要 1 小時以上)
- 文化資源(沒有書店、博物館、文化設施)
- 數位環境(網路不穩、手機收不到訊號)
- 社會經濟條件(當地家戶所得偏低、失業率偏高)
- 生活機能(沒有便利商店、診所、銀行)
- 師資結構(老師流動率高、代課比例高)
這七個維度同時檢視,才會被認定為「偏遠」。而且條例規定認定標準每三年要檢討一次,避免一次定義定終身1。
依據這套定義,教育部 2018 學年度的統計: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共 1,177 所,學生 11 萬 7,488 人6。其中原住民學生佔 17.5%,遠高於全國平均。國小偏鄉學校的平均每班人數只有 10.6 人,不到全國平均 26.4 人的一半6。
一部法律用七個維度定義「偏遠」,某種程度上就承認了:偏鄉不是「郊區更遠一點」的意思,是一整套生活條件的組合。這個框架跟 為台灣而教TFT 在偏鄉現場歸納的「同心圓結構」(孩子、學校、社區、社會四圈)互相呼應7,但條例把它寫進法律的措辭更冷。
第 5 條:六年介聘限制
條例第 5 條規定:「偏遠地區學校專為該校甄選之教師,自分發之日起,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1
這句話的翻譯是:如果你是透過偏遠學校甄選考進來的老師,你必須在這間偏遠學校實際待滿 6 年,才可以申請調到一般學校。
為什麼要寫這條?因為過去的經驗是:老師考進偏鄉當作跳板,一兩年就想盡辦法調走,偏鄉學校成了一個永久的人員輪替站。條例試圖把這個流動綁住,讓偏鄉至少有半個十年的穩定師資。
但這條寫下去之後問題沒解決。台灣原住民族教育與語言復振的交界 裡引用的教育部統計顯示,到 108 學年,全台 360 所原住民重點學校中,只有 80 所達到法定的原住民教師比例(22.22%)6。全國校長及教師具原住民身分者分別只佔 3.9% 與 1.1%6。偏鄉學校的代理代課教師佔比長期維持在 19-20% 左右,是全國平均的 1.4 倍6。
原因是什麼?條例把介聘鎖死了,但沒解決為什麼正式教師不想來這個上游問題。薪資統一全國,代課教師佔比高,偏鄉生活不便,專業發展機會少。法律可以規定「進來了不能走」,規定不了「原本就不願意進來」。
2025 年 1 月,教育改革協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等民間團體聯合發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師資培育支持系統建言公聽會」,希望推動修法加強師培階段的偏鄉銜接2。他們的訴求是:第 5 條的六年介聘限制應該搭配完整的偏鄉師培軌道,從大學階段就開始培養願意留下來的老師,而不是等他們被分發之後才用法律綁住2。這個建言公聽會本身反映了條例施行八年後最明顯的共識:光靠介聘限制留不住人,上游必須同步改革。
第 7 條:三分之一的人事經費可以聘臨時老師
條例第 7 條允許偏遠地區學校在師資難補時,以校內人事經費的三分之一以下進用代理教師或「專聘教師」1。
「專聘教師」是這部條例創造的新身份。它介於正式教師和代理代課教師之間,簽約兩年為原則,可以續聘。薪資比代理代課教師略好,但不如正式教師。目的是在「完全正式」與「完全臨時」之外,給偏鄉學校多一個中間選項。
理論上這是一個彈性工具。實務上,它等於是正式認可偏鄉學校長期以三分之一臨時人力運作這件事8。台北市平均一所學校的代理代課教師比例大約 5-8%,偏鄉學校的三分之一上限意味著:偏鄉的正規教育現場有大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老師,每兩年就會換一次6。
一個孩子從幼兒園到六年級有 7 年的教育生涯。如果他的學校平均每兩年就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老師換掉,他在國小階段會遇到的陌生老師會比都市孩子多得多。這種人員密集的替換對任何孩子都是干擾,但對最需要穩定關係的偏鄉孩子影響最大。一個國小老師不只是教書的人,對偏鄉孩子來說,他常常是這個孩子生活裡少數會固定出現、會記得他名字、會問他今天過得好不好的成年人。這個角色一年換一次,孩子得每年重新建立一次信任。
這就是為什麼 為台灣而教TFT 提出的「兩年教師計畫」在這個脈絡裡被誤解過。兩年對偏鄉孩子來說已經是一個相對長的穩定期,因為正式編制下很多老師根本待不到兩年9。
第 11 條:混齡教學,82 所在跑
條例第 11 條是整部條例最有個性的一條1:
「偏遠地區學校學生人數不足一定數額者,得採混齡編班、混齡教學或聯合教學等方式授課;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學生數五十人以下者,其教師員額之編制,得就該校學生數之五分之一計算。」
翻譯:當一所偏遠國小學生不到 50 人時,老師可以用 5:1 的生師比計算。也就是一個老師配 5 個學生。同時允許混齡編班,把不同年級的學生放在同一個教室上課。
這條規定讓台灣的混齡教學從地下合法化。根據教育部 2024 年的統計,截至 2023 年 5 月,全國共有 82 所公立國中及國小正式實施混齡教學或混齡編班5。這些學校不是實驗學校,是靠條例第 11 條支撐的一般偏遠學校。
具體的案例讓這個數字更有血肉10:
新北市貢寮區五校策略聯盟:和美、澳底、福連、貢寮、吉林五所小學自 2012 年起組成「一校就讀、五校共學」聯盟,學生可以跨校上特定科目的課,老師可以跨校支援。這個聯盟在條例 2017 年公布之前就開始運作,條例通過後得到法律正式認可10。
嘉義「茶山水教育資源中心」:嘉義縣梅山鄉太和國小、仁和國小及阿里山鄉來吉國小、豐山實驗學校等鄰近四校成立共學聯盟,聚焦在跨校族語、自然、生態課程。這個聯盟的特色是結合四所不同年齡層的學校共用資源10。
屏東滿州鄉永港國小:利用校園內的雨豆樹、四周山林與豐富生態作為「自然教室」,教師以混齡差異化教學策略,引導不同年級學生分組合作。該校教師陳秋印說:「偏鄉學校學生人數雖少,也創造出『人人有機會、人人被看見』的學習優勢,透過跨年級共學,讓高年級孩子自然成為學習引領者。」永港國小的模式獲 2024 年全國教案徵選第二名11。屏東縣政府把這類做法統整成「屏南小校差異化教育計畫」,作為縣級政策推動11。
但混齡教學在教育學上並不只有優點。蒙特梭利教學法、德國的華德福教育、台灣的部分實驗學校都自發採用混齡模式。但偏遠學校採混齡是被迫的,不是選擇的。老師同時要準備三個年級的課綱、同時處理三個認知階段的孩子、同時應對來自三種不同家庭結構的家長。在沒有專業支援的情況下,這是一個人扛兩份工作12。而且在數學這種具有邏輯順序的科目裡,混齡教學會遇到具體困難——需要改變互動模式為個別化教學加同儕學習,這對老師的備課時間是指數級增加12。
條例寫了這條之後,實務上讓偏鄉學校不至於關閉,但沒有同時配套「混齡教學師資培訓」。這個缺口是許多偏鄉老師長期抱怨的系統性痛點12。
第 12-13 條:交通、住校、寄宿
這三條是條例裡最誠實的一段1:
- 第 12 條:偏遠地區學校得依實際需要設分校、分班;縣市主管機關得補助學生交通費或提供交通工具。
- 第 13 條:偏遠地區學校得設住校、寄宿設施;主管機關應提供學生膳宿費補助。
翻譯:有些地方偏遠到連每天通勤都做不到,所以法律直接規定可以住校、可以寄宿、可以發交通費1。
這兩條背後的現場是什麼?台東海端鄉的某些部落離最近的國中要 1.5 小時車程;蘭嶼的國小畢業生要到台東本島讀高中,等於離家半年只回一次;屏東霧台的學生有些要翻山越嶺才能到上課地點13。這些都不是「通勤不方便」,是通勤在物理上不成立。
台灣目前有超過 50 所偏遠地區學校設有住校或寄宿設施6。這意味著有數千個台灣孩子從小學就開始住校,一週回家一次或兩週回家一次。不是因為家庭選擇,是因為國家的地理和人口分布讓他們別無選擇。
條例的誠實在於:它承認台灣有一部分孩子從出生就面對「上學 = 離開家」的命題。這件事從來不在主流教育議題裡出現過。
第 16 條:五方合作,屏東教育創新基地的實踐
條例第 16 條寫了一句看似平淡但非常關鍵的話1:
「偏遠地區學校應結合家長、非營利組織、大專校院與社區資源,提供預警輔導、補救教學、學習活動、課後照顧等。」
翻譯:偏遠學校的教育責任,法律明文要求由五方分擔:學校、家長、NGO、大學、社區1。
這條文法律層級承認「光靠學校不夠」。一般教育法規假設學校是教育的主要承擔者,家長是輔助,社區是背景;這條條例倒過來說:學校必須主動結合外部資源,因為它自己不夠。
條例第 16 條最具體的實踐案例是屏東教育創新基地。2022 年 9 月 24 日,這座基地在屏東縣車城國小溫泉分校的閒置校舍啟用14。屏東縣政府與**為台灣而教教育基金會(TFT)**合作,把這所位於四重溪觀光區的閒置校舍從「培育學生的學校」轉型為「匯聚地方教育夥伴的學校」14。
屏東教育創新基地裡有三個組織進駐:TFT 南部辦公室、均一教育平台基金會、誠致教育基金會14。這三個組織代表了台灣教育 NGO 的三條主要路線:TFT 提供偏鄉教師、均一提供數位學習資源、誠致推動公辦民營實驗教育。三個原本在不同領域運作的 NGO,第一次因為一條條例(第 16 條)和一個空間(車城國小溫泉分校)被放進同一個屋頂下。
2025 年 4 月,屏東縣政府與 TFT 續約合作15。屏東教育創新基地累計的成績1415:
- 累積串連 29 間學校
- 與 破百跨界單位 合作
- 舉辦 逾 400 場次 相關教育活動
- TFT 自 2015 年起在屏南地區與 9 所學校 合作,累計培訓 314 人,其中在屏東服務有 86 人(佔總數近三成)
- TFT 自 2021 年起連續四年舉辦「夏季明日學校」暑期營隊,共累計合作 10 間學校、陪伴超過 400 位學童、培力近 200 位青年志工
這個基地的意義不只是「多了一個 NGO 空間」。它是條例第 16 條的具體驗證:當法律授權 NGO 正式進入偏鄉學校之後,NGO 之間也可以互相合作,形成一個跨組織的教育生態系。這是條例最有效的部分之一14。
第 18 條:老師也要住宿
第 18 條:「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及學生有住宿需求者,主管機關應提供宿舍或必要之住宿設施。」1
這條提醒我們:偏遠不只是孩子的偏遠,是老師的偏遠。
一位剛考上正式教師的年輕人被分發到南投信義鄉布農族部落的國小教書。他家在台中,每天通勤不可能。部落裡沒有租屋市場,租不到房子是字面意義的,沒有任何屋主在放租。他唯一能住的地方是學校宿舍。如果學校沒有宿舍,他可能根本無法上任。
條例第 18 條寫下這個需求之後,教育部國教署從 104 學年度 起推動「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16。到 2024 年為止,這個計畫累計挹注超過新台幣 13.78 億元,協助 1,639 所偏遠國中小優化宿舍居住品質16。
13.78 億這個數字背後的意思很直白:如果不提供教師宿舍,就沒有老師會來。這條規定不是福利,是偏鄉教育能運作的先決條件。這也是條例跟其他教育法規不同的地方,它把老師的物質需求寫進了法律。
立法院 2024 年的自我檢討:175 億之後
2024 年 5 月 2 日,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專題報告2。這是條例施行七年後的一次官方自我評估。
報告裡的成績是:
- 2017-2024 累計投入約 175 億元 改善偏鄉學校硬體2
- 2017-2024 累計 1,639 所 偏鄉國中小宿舍改善16
- 82 所學校實施混齡教學5
- 屏東教育創新基地、茶山水教育資源中心、貢寮五校聯盟等多個五方合作案例成形14
這些是真實的進展。但同一份報告也坦白提到持續存在的挑戰2:
- 教師流動率仍然高於全國平均
- 偏鄉學校硬體改善但人才留不住
- 師資培育體系仍未針對偏鄉設計完整軌道
- 條例第 5 條的六年介聘限制被認為「綁得住流出,吸不到流入」
民間團體 2025 年 1 月的公聽會就是針對這些未解的問題2。建言的核心是:條例需要從「硬體補救」進化到「軟體體系」,特別是師培上游跟條例下游之間的缺口。
但真正的悲劇:113 學年,18 所國小走入歷史
這部條例通過快十年了。偏鄉教育的現場有比較好嗎?
打開《親子天下》翻轉教育 2024 年的深度專題〈消失的小校|113 學年全國 18 所停辦國小名單〉3:
113 學年(2024-25)將停招的國小共 18 所,是台灣教育史上最多。3
18 所分布在 7 個縣市,其中 台南、南投、屏東、澎湖是重災區3:
- 台南市:即將停辦 4 所國小分校(最多)
- 南投縣:永昌國小富山分校、港源國小、鹿谷國小和雅分校等 3 所小校
- 屏東縣:3 所(含屏東市凌雲國小、內埔鄉僑智國小 31 人、高樹鄉廣興國小 35 人)
- 澎湖縣:虎井國小、竹灣國小從 113 學年 8 月 1 日起停招
屏東縣的情況最值得放慢看。〈消失的小校|屏東四年裁併七校〉這篇報導記錄了屏東從 2020 學年開始的裁併波4:
- 2020 學年:內埔鄉崇文國小轉分校、南華國小、車城國小保力分校、東海國小台原分校、土庫國小興國分校、大明國小豐明分校、大新國小等共 7 所 因學生數不足而裁併
- 2024 學年:再加 3 所
屏東全縣 80 萬人口,卻有 163 所國小。其中 40% 的國小學生數少於 100 人,12.12% 少於 50 人4。這個密度一半是歷史遺產(農業時代的小學校密集分布),一半是少子化與人口外移的結果。
條例第 11 條的混齡教學讓這些小校可以撐下來,但它撐不了所有的學校。當一所學校剩下七八個學生的時候,即使混齡教學合法、即使宿舍有人住、即使老師綁六年,都會遇到一個非技術性的問題:這所學校還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廢校的 11 個要件 + 一條底線
各縣市對廢校設有具體的評估要件。根據翻轉教育整理的〈從各縣市法規看台灣廢校五大現況〉17,多數縣市以「學生人數少於 50 人」作為啟動專案評估的量化指標。評估的 11 個要件涵蓋學生數、學區內學齡人口流失情形、社區人口成長情形、與同級公立學校距離、與鄰近學校間有無公共交通工具、校齡、合併後學校是否需再增建教室及充實設備、學校教室屋齡、社區或部落文化傳承及經濟發展、社區對學校之依賴程度,以及其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項目17。這 11 個要件擺在一起看其實說的是同一件事:判斷一所學校該不該關,不能只看人數,要看它對整個社區的意義。
但大部分縣市都設有底線:同一鄉鎮市區只有一所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或到鄰近同級學校交通有重大安全顧慮的學校,就不能停辦,除非經過學區內選舉權人書面連署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這條底線的措辭很嚴——它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在裁併最後一所學校之前,必須有民意背書,而不是單方決定。
苗栗縣另外加了「原住民重點學校」條款,嘉義縣加了「到鄰近學校需經過落石或土石流等有重大安全疑慮者」或「學校距離村里或部落辦公處所五公里以上且無大眾運輸者」17。
這些底線的存在,是條例第 4 條「七個維度定義偏遠」的具體延伸。一個縣市廢校時不能只看學生數,還要看這所學校對社區、對文化、對交通、對弱勢族群的意義。這是條例留給現場的一個倫理框架。
2024 年底教育部進一步修改準則,明確表示對規模較小學校而言,合併或停辦學校並非優先選擇,將「地方主管機關得鼓勵學校辦理混齡編班、混齡教學,或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納入法律18。這個修改的意思是:國家傾向救學校,不傾向關學校。
但願望不等於現實。條例的實施地理重力還是把 18 所國小關了。
條例救了什麼,沒救什麼
把八年的成績跟八年的現實擺在一起看,會得到一張兩面不一致的圖。
條例確實救了很多事情。累計 175 億元的硬體改善投入讓偏鄉學校的物質條件變好了2;13.78 億元的宿舍改善經費協助了 1,639 所學校整修師生宿舍16;82 所學校正式實施混齡教學不再需要偷偷摸摸5;屏東教育創新基地等多個五方合作的具體案例成形14;偏鄉師資介聘六年限制讓教師流動率下降2;原住民重點學校與偏遠學校連動的法律框架對接台灣原住民族教育與語言復振的交界裡談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4 條的十年達標。這些是條例做到的事,每一項都有具體數字可查。
條例沒救的部分則是更深層的結構問題。全國偏遠地區學校數量從 2015 學年的 1,233 所降到 2018 學年的 1,177 所6,到 113 學年(2024-25)又有 18 所停辦3。偏鄉學生人數從 14 萬降到 11.7 萬6。代課教師佔比略有下降但仍維持在 19-20% 的高水位6。屏東縣 4 年裁併 7 校4。113 學年一年內 18 所國小走入歷史,是台灣教育史上最多。
兩排數字擺在一起的意思很清楚:條例做的事是「讓原本會在幾年內關掉的學校多撐幾年」,但它做不到「止住人口流失」。一部法律擋不住人口地理的重力。
法律是底線,不是答案
台灣的偏鄉教育不是一個議題,是一個交織的系統。條例、TFT 的現場論述、台灣原住民族教育與語言復振的交界、原住民族教育法、民族實驗教育辦法、《國民教育法》的偏遠地區條款,這些都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寫法。
條例的存在讓 TFT 這類民間組織能正式進入學校(第 16 條授權),讓偏遠學校能混齡編班(第 11 條)不至於關閉,讓老師可以住校(第 18 條)不至於根本沒人來。但條例寫不進法律的部分必須靠別的力量承接:老師離開後的心裡感覺、學生離家住校的孤獨、社區因為學校存在而被撐住的那個無形效應、廢校之後村子裡少了一個孩子跑來跑去的聲音。這些東西必須靠 TFT 的現場紀錄、靠台灣原住民族教育與語言復振的交界那些統計數字背後的人、靠整個社會對「什麼是優質教育」的共同想像。
法律是底線,不是答案。這部條例做的事是確保偏鄉教育不會從制度層面崩解,但它做不到的是讓偏鄉教育真正好起來。後者需要的是整個社會的注意力,而那正是 Taiwan.md 這種敘事平台該做的事。
條例 2016 年寫下來的時候,大概沒有人預料到 2024 年會有 18 所國小一口氣關掉。條例能做的只是讓這個 18 所 不變成 28 所、38 所、50 所。如果有一天台灣決定好好認真看待偏鄉教育這件事,條例會是起點,不是終點。
延伸閱讀
- 台灣偏鄉教育——這部條例的敘事層。TFT 同心圓框架(孩子、學校、社區、社會)+ 六年學習落差的完整視角。
- 台灣原住民族教育與語言復振的交界——這部條例在原住民族教育上的具體張力。條例的第 5 條六年介聘限制與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4 條的 1/3 教師比例要求,在現場同時運作又互相衝突。查馬克與巴楠花的故事延伸本文的論述。
- 為台灣而教TFT——條例第 16 條授權民間組織進入學校之後,TFT 是最早也最大的案例。2017 條例 + 2014 劉安婷創辦 TFT = 一條公私協力的時間線。屏東教育創新基地 2022 啟用是兩者合流的具體場域。
- 台灣少子化危機——偏遠地區學校數量從 1,233 → 1,177 → 113 學年 -18 所是人口結構的 downstream 效應。少子化這個 upstream 力量條例擋不住。
- 教育制度與升學文化——條例處理偏鄉教育,但城市的升學競爭文化反而把偏鄉孩子往山下送。兩套系統同時運作。
參考資料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16 年 11 月 21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017 年 12 月 6 日總統公布施行,全文 21 條。條例第 4 條對「偏遠地區學校」的定義涵蓋地理、交通、文化、數位、經濟、生活、師資七大維度;第 5 條六年介聘限制;第 7 條專聘教師與代理教師三分之一人事經費;第 11 條混齡編班與 5:1 生師比;第 12-13 條分校與交通住宿;第 16 條五方合作;第 18 條師生住宿設施。↩
- 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10 次全體委員會議「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專題報告 — 教育部 2024 年 5 月 2 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的官方成效檢討報告,記錄 2017 年起條例施行以來透過強化學校教育措施、寬列經費、彈性運用人事及提高教師福利措施,解決資源落差與教師流動率高的成果;累計投入約 175 億元改善硬體。專題報告同時坦承持續存在的挑戰,包含教師流動率仍高、師培上游軌道未銜接、條例第 5 條「綁得住流出吸不到流入」等。2025 年 1 月民間團體發起公聽會呼籲修法加強師培支持系統。↩
- 消失的小校|113 學年全國 18 所停辦國小名單 - 翻轉教育(親子天下) — 親子天下翻轉教育 2024 年深度專題,記錄 113 學年(2024-25)全台 18 所國小停辦,是台灣教育史上最多的一年。分布於 7 個縣市,台南 4 所、南投 3 所、屏東 3 所、澎湖 2 所為重災區。南投包含永昌國小富山分校、港源國小、鹿谷國小和雅分校;屏東包含屏東市凌雲國小、內埔鄉僑智國小(31 人)、高樹鄉廣興國小(35 人);澎湖虎井國小、竹灣國小從 8 月 1 日起停招。↩
- 消失的小校|屏東四年裁併七校,一縣廢校兩樣情 - 翻轉教育 — 翻轉教育深度報導屏東縣自 2020 學年起的裁併校歷程:內埔鄉崇文國小轉分校、南華國小、車城國小保力分校、東海國小台原分校、土庫國小興國分校、大明國小豐明分校、大新國小等 7 校因學生數不足裁併;屏東全縣 80 萬人口、163 所國小,40% 國小學生數少於 100 人、12.12% 少於 50 人。↩
- 教育部 - 國民中小學跨年級混齡教學實施情形 — 教育部 2023 年統計,截至 2023 年 5 月全台共有 82 所公立國中及國小實施混齡教學或混齡編班。政策依據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11 條及相關教育部準則。↩
- 教育部統計處 - 107 學年原住民族教育概況分析 — 教育部統計處 2018 年度專題分析,記錄 107 學年偏遠地區學校 1,177 所、學生 117,488 人、原住民學生佔 17.5%、國小偏鄉學校平均每班 10.6 人(全國 26.4)、代理教師佔比 19.8%(全國 14.1%)、109 所學生數 30 人以下國小、50+ 所提供住宿設施、100+ 所設有教師宿舍等數據。↩
- TFT thinkings/29990 - 教育問題是社會問題的縮影 — TFT 2021 年 3 月發佈論述文,提出教育結構問題的四圈同心圓框架:孩子、學校、社區、社會。此框架與偏遠地區條例第 4 條對偏遠的七維度定義在精神上高度一致。↩
- 教育部 - 偏遠地區學校專聘教師作業要點 — 2018 年依條例第 7 條授權制定,規範專聘教師的甄選、聘任、薪資與權利義務。實務上專聘教師多以兩年一聘為原則。↩
- TFT thinkings/46434 - TFT 的下一個十年 — TFT 2024 年初發佈的 2030 策略藍圖,回顧過去十年培訓近 400 位計畫成員的經驗,說明六週密集培訓加上兩年現場加上持續在職訓練的設計邏輯。↩
- 新北市貢寮區和美、澳底、福連五校策略聯盟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自 2012 年起組成「一校就讀、五校共學」策略聯盟,學生可以跨校上特定科目、老師可以跨校支援,為台灣最早的偏鄉小校共學實驗之一。條例 2016 年通過後得到法律正式認可。↩
- 屏東深耕偏鄉混齡教育有成 獲全國教案徵選第 2 名 - 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報導屏東縣滿州鄉永港國小的混齡教學成果,記錄校方以校園內的雨豆樹、山林生態作為「自然教室」,主任陳秋印對跨年級共學效果的觀察:「偏鄉學校學生人數雖少,也創造出『人人有機會、人人被看見』的學習優勢」。屏東縣政府推動「屏南小校差異化教育計畫」,以混齡教學為核心整合教學與行政資源。↩
- 游麗卿、胡志偉(2019)- 偏鄉國小混齡教學的挑戰與因應 - 教育科學研究期刊 — 學術研究記錄偏鄉混齡教學老師的現場困境:同時處理不同年級認知階段、課綱拆解、教案設計、班級經營的多重負擔。特別指出數學等具邏輯順序科目的混齡教學需要改變互動模式為個別化教學加同儕學習,對教師備課時間是指數級增加。↩
- 教育部 - 偏遠地區學校住宿教育概況 — 教育部統計處整理偏遠地區學校住校制度的實際運作狀況,包含蘭嶼、海端、霧台等案例的通勤距離與住宿安排。↩
- 屏東教育創新基地 - TFT 為台灣而教 — TFT 官方頁面介紹屏東教育創新基地 2022 年 9 月 24 日啟用的歷程:由屏東縣政府與為台灣而教教育基金會合作,位於車城國小溫泉分校的閒置校舍,經歷時兩年籌備規劃和修繕。基地內有 TFT 南部辦公室、均一教育平台基金會、誠致教育基金會三個組織進駐,為條例第 16 條五方合作的具體實踐案例。TFT 自 2015 年起在屏南地區與 9 所學校合作,累計培訓 314 人、屏東服務 86 人、累計串連 29 間學校、與破百跨界單位合作、舉辦逾 400 場次教育活動。↩
- 「扛住落山風」翻轉偏鄉教育差距 屏東教育創新基地續與 TFT 簽約合作 - 中央社 — 中央社 2025 年報導屏東縣政府與 TFT 續約合作的儀式,記錄基地自 2022 年啟用至 2025 年的累積成績,以及 TFT 自 2021 年起連續四年舉辦「夏季明日學校」暑期營隊、累計合作 10 間學校、陪伴超過 400 位學童、培力近 200 位青年志工的具體數字。↩
- 教部挹注 13 億元 助 1639 所偏遠國中小整修宿舍 - 聯合新聞網 — 聯合新聞網報導教育部國教署自 104 學年度起推動「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累計挹注經費逾新台幣 13 億 7,829 萬元,協助 1,639 所偏鄉國中小優化宿舍居住品質,為條例第 18 條「主管機關應提供宿舍或必要之住宿設施」的具體執行。↩
- 消失的小校|從各縣市法規看台灣廢校五大現況 - 翻轉教育 — 翻轉教育專題整理各縣市廢校法規,記錄廢校評估的 11 個要件(學生數、學區人口流失、社區人口成長、與鄰近學校距離、公共交通、校齡、合併後增建需求、教室屋齡、社區文化傳承、社區依賴程度、其他地方指定項目),以及廢校底線:同鄉鎮市區僅有一所國中小或到鄰近學校有重大安全顧慮者不得停辦,除非經學區內選舉權人書面連署達 1/2 以上同意。苗栗縣加「原住民重點學校」條款,嘉義縣加「落石或土石流重大安全疑慮」「距離村里或部落辦公處所五公里以上且無大眾運輸」條款。↩
- 消失的小校|少子化衝擊國民教育!多所國小走入歷史 - 翻轉教育 — 翻轉教育報導教育部 2024 年底修改廢校準則的內容,明確表示對規模較小學校而言,合併或停辦學校並非優先選擇,將「地方主管機關得鼓勵學校辦理混齡編班、混齡教學,或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納入法律。希望引導地方政府鼓勵規模較小的學校進行教學創新而不是直接走向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