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遊覽車:載著台灣人上山下海六十年的鐵盒子,為什麼總在出事?

從日治時期 14 歲考上車掌的余劉菊蘭、1959 年金馬號開上中橫、1980 年代橫行國道的野雞車,到 2017 年蝶戀花南港翻覆 33 死、2025 年國一火燒車與杉林溪墜谷,遊覽車承載了台灣戰後所有的觀光夢、進香團與校外教學。但靠行制度、低團費競爭與長工時,讓這個鐵盒子也成了島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之一。2026 年元旦上路的駕駛身分識別新制,能不能終結這場循環?

生活 交通與移動

2017 年 2 月 13 日晚上 9 點 30 分,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的南港系統交流道。一輛載著武陵農場賞櫻團的遊覽車,從匝道高架上翻落,車身解體,33 人當場死亡、11 人重傷1。司機康育薰當天從清晨 4 點開始排車,連續工作超過 16 小時;他本人也死在車上2。檢方後來不起訴所有被告,因為「責任歸屬難以認定」3——一場奪走 33 條人命的災難,最後法律上沒有人需要負責。

30 秒看懂:遊覽車是台灣戰後最庶民的觀光載具,從日治時期附屬鐵道部的「自動車」、1959 年的金馬號、配著船形帽的金馬小姐,到 1980 年代橫行國道的野雞車,再到今天的進香團、員工旅遊與校外教學,幾乎每個台灣人都有一段「在遊覽車上唱卡拉 OK」的記憶。但這個產業長期被「靠行」制度綁架——車主掛名旅行社,旅行社用低團費搶客,司機被迫超時駕駛。蝶戀花之後,工時上限從「沒人管」變成「11 小時罰 9 萬」4,2026 年元旦更強制加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刷卡上工5。但只要市場仍以低團費為王,下一場翻覆只是時間問題。

從日治「自動車」到光復後接收:被遺忘的源頭

要談遊覽車,得回到日本時代。當時台灣的公路客運分兩塊:幹線由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兼營,次要路線則由 20 多家民營「自動車」事業分區經營,股權多掌握在日本人手上6。所謂「自動車」,就是日文裡的汽車——這些業者在新竹、嘉義、屏東各地經營短程客運,用的多是進口的小型客車或巴士,設備簡陋,路況崎嶇,但已是當時鄉鎮對外連結的命脈。

車掌這個職業就在這時誕生。1944 年才 14 歲的余劉菊蘭,考上臺灣軌道株式會社(新竹客運前身)當車掌小姐——她原本已考上大湖警局接線生,但因車掌薪水更高而轉行;戰爭末期還曾躲空襲、載傷兵7。台語把「車掌」音譯自日文「シャショウ」,叫作「車掌仔(tshia-tsiáng-á)」,這個詞一路用到 1980 年代。

1945 年光復後是一段混沌期:日股由 1946 年成立的台灣省公路局接收並派員兼任董監事,民股則依中華民國法律改組為汽車客運公司——豐原客運、新竹客運、嘉義客運、屏東客運、高雄客運等業者的雛形,全在這幾年成形6。接收日產車輛時混亂叢生:車況參差、零件難尋、駕駛訓練不足,加上 1949 年後遷台軍民復員需求湧入,公路客運從「軍事/疏運」邏輯逐步轉向民間觀光。也是在這段時間,1950 年代私營小型客運開始萌芽——許多老闆買一、兩輛車掛在客運公司底下接散包,這就是後來「靠行」與「整車包租」法律框架最早的雛形。

從金馬號到國光號:公路客運的黃金年代

真正讓「坐長途巴士」變成全民體驗的,是 1959 年公路局推出的金馬號——車名取自「金門、馬祖」,冷氣車身配上窄裙制服的服務小姐,從台北一路跑到高雄、台東、花蓮8。1961 年金馬號開上剛通車的中部橫貫公路,成為梨山觀光的主要載具,當時的梨山車站照片裡,停滿了等候上山的金馬號9。1978 年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後,公路局升級推出國光號,雙排座椅、冷氣空調,被當年的乘客形容為「移動的飯店」10

但「公路局/台汽」是國營體系,跑的是固定路線。真正承載「旅遊」業務的是另一條產業線——遊覽車客運業。它的法律定義很特別:「以待客包租為營業方式」11。也就是說,遊覽車不能像公車一樣賣單張票,必須以「整車」為單位出租給旅行社、學校、宮廟、公司行號。這個「整車租賃」的特性,後來成為它出事的結構性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金馬小姐的「空姐化」行銷其實是公路局的品牌策略——1959 年起民間小型遊覽車已開始零星出現,公路局必須用更高規格的服務樹立「國家隊」品牌,才能維持壟斷地位。

金馬小姐:台灣第一代公路上的「空姐」

1959 年金馬號上路時,公路局首批招募了 20 位「金馬小姐」隨車服務。她們穿藍色窄裙制服、戴船形帽、背黑色肩包,工作是「吹哨子協助司機倒車靠站、在車上服務旅客」——遞熱毛巾、倒茶水、報站名、安撫暈車的乘客8

當年金馬小姐的招考難度不亞於選空姐:身高、學歷、儀態、外語能力一項不能少,月薪 600 元——是當時國小教師薪水的兩倍12。報考者擠破頭,錄取率不到一成。第一代金馬小姐至今仍會被媒體請出來「合體」回憶當年,年近 70 歲的她們示範單手翻杯倒茶的絕技,是台灣交通史最具人情味的一頁13

1960 至 1970 年代,公路局公車、遊覽車、甚至市區公車都還有車掌小姐,是許多五、六年級生的童年記憶。直到 1980 年代司機兼收費、自動投幣箱普及,車掌這個職業才從台灣街頭逐漸消失——金馬小姐的退場(1980 年金馬號停駛)幾乎就是這段歷史的句點8

進香團、員工旅遊與卡拉 OK:庶民觀光的鐵盒子

對戰後的台灣人而言,遊覽車不只是交通工具,更是一種社交空間。

1970 年代後,隨著經濟起飛、週休制度推行,員工旅遊校外教學宮廟進香團三大需求把遊覽車產業推上高峰。北港朝天宮、大甲鎮瀾宮的進香活動,動輒出動上百輛遊覽車;中小學的畢業旅行,是許多六、七年級生對「遊覽車」最早的記憶——車上的卡拉 OK 麥克風、塑膠座椅套、後排的冰桶與便當,幾乎是這個世代共同的感官記憶。

更晚期出現的阿羅哈客運(1999 年成立)則代表另一種轉型:原本是國道客運業者,因為高鐵 2007 年通車後乘客流失,加上 COVID-19 衝擊,2022 年 2 月停駛、8 月正式轉型為遊覽車公司,靠包車旅遊與機場接送維生14。這是高鐵時代下,公路客運被迫向遊覽車市場「逃難」的縮影,也預告了 2020 年代整個產業必須面對的結構轉型。

野雞車:1980 年代國道上的灰色叢林

如果說靠行是遊覽車產業的結構病灶,「野雞車」就是那個病灶最早的化膿傷口

故事要回到 1978 年中山高速公路通車後。當時長途客運由國營的台汽(公路局客運)獨家壟斷,台北到高雄一張票要 350 元、車班少、買票要排隊到天黑。市場有龐大的需求缺口——於是有人想出一個辦法:拿合法的遊覽車牌照,違規在車站附近招攬散客、按人頭收費,價格只要台汽的一半,車況有時還比國光號新。這就是俗稱的**「野雞車」**15

「野雞」一詞來自台語俚語,原本指流鶯,後來引申為「沒有牌照、隨地拉客」的非法營業者。1980 年代台北火車站、台中干城車站、高雄後火車站附近,永遠擠著一群拿著紙牌喊「台北、台中、新竹」的拉客小弟,遊覽車就停在巷子裡待發。警察一來,乘客作鳥獸散、車輛立刻開走,下一個小時又回來——這場貓抓老鼠的遊戲玩了整整十年16

野雞車的問題不只在「違規」。因為遊覽車本來就只能「整車包租」,不該按人頭賣票,於是車輛保險不涵蓋這種營業模式:一旦出事,乘客連賠償都拿不到。再加上司機為了多跑幾趟、車主為了壓低成本,超載、超速、車輛維護不足樣樣都來。1980 年代多起國道遊覽車重大事故,幕後幾乎都有野雞車的影子。

轉折點在 1989 年。經過業者長達數年的陳情與抗爭,交通部終於開放國道客運民營,統聯客運成為台灣第一家合法的民營國道客運,1989 年 11 月 17 日從台北、高雄雙向首航,把車票價格直接砍到台汽的六、七成,正面挑戰公路局數十年的壟斷15。野雞車的市場被合法業者吸收,這個名詞才慢慢從新聞版面消失。

但「野雞精神」並沒有真正消失。2010 年代後,仍有遊覽車業者違規兼營國道客運業務,被主管機關稽查到的案例不時見諸新聞17——只要市場上還有「便宜、方便、不問細節」的需求,遊覽車就永遠在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之間擺盪。

靠行:這個產業的政治經濟學

遊覽車產業最關鍵的結構問題,叫做**「靠行」**。

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 條之 2,要經營遊覽車客運業,必須申請公司執照、最低資本額、最低車輛數門檻、自有營業所、自有修護廠18。這套門檻當初是為了「淘汰小業者、避免劣幣驅逐良幣」設計——但實際上的效果剛好相反:個別車主負擔不起這些固定成本,於是用「個人出錢買車(一輛數百萬)、掛名靠在某家公司底下」的方式經營。車是個人的,但牌照、保險、營業登記都掛在公司名下,公司每月收一筆「靠行費」(每車數千到上萬元不等)。

這套制度在 2017 年蝶戀花案爆發時被攤在陽光下:肇事車輛掛在友力通運名下,但實際上友力旗下 136 輛遊覽車中有近百輛是靠行車,蝶戀花旅行社更是「靠行友力」違法經營遊覽車業務長達 2 年19。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觀光局、勞動部,明白寫下:靠行模式造成「不當剝削駕駛人勞動權益,且危及旅客生命安全」,主管機關「未能依法落實查核及處罰」20

這套制度造成三個致命問題:

第一,責任分散。出事時,旅行社推給遊覽車公司,遊覽車公司推給靠行車主,靠行車主推給司機。法院實務上多認定車行須負連帶責任21,但實際求償時,車行常脫產或宣告解散,被害人拿到判決也無從執行。蝶戀花案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不起訴 8 名被告,理由就是「責任歸屬難以認定」3——這幾乎是靠行制度的必然結果。

第二,價格崩盤。靠行車主為了攤平車貸、油錢、保養,必須拚命接案;旅行社知道車主急著接,就拚命壓價,再加上多層轉包,1990 年代起的「一日遊低價團」就是這個結構的產物——團費低到不合理,業者只能靠購物站抽成、強迫購物彌補,司機則被迫一天跑兩、三個行程。這是典型的「小資本進入、大風險外溢」:固定成本由車主自行吸收,風險最後由乘客的生命承擔。

第三,改革難以撼動。蝶戀花後輿論譁然、監察院糾正,交通部承諾「全面檢討靠行」,但 2026 年的今天,靠行制度仍未被根本廢除,主管機關的近期政策焦點甚至轉向計程車靠行的牌照費亂象。遊覽車這邊,多年來的改革都繞過核心,停留在「加裝 GPS、提高罰則、辦評鑑」的表層工具。

蝶戀花、阿里山與梅嶺:血寫的事故簿

台灣遊覽車重大事故,幾乎每隔幾年就重演一次。

2010 年 12 月 12 日,阿里山鄉達邦公路一輛遊覽車翻落山谷,3 死 25 傷22

2016 年 7 月 19 日,國道二號桃園機場聯絡道,一輛載著遼寧旅行團的遊覽車起火,車門打不開,車上 26 人——24 名陸客、司機與導遊——全數罹難。監察院後來糾正交通部,指出車輛逃生設計、安全門訓練、業者靠行管理都有重大缺失23

2017 年 2 月 13 日,蝶戀花賞櫻團國五翻覆,33 死。司機康育薰當天從凌晨 4 點半工作到晚上 9 點,連續工時超過 16 小時,且年初剛因酒駕被吊扣駕照,公司卻仍排他出車2

2024 年 3 月 20 日,高雄仁武區一輛阿里山下山遊覽車自撞涵洞,鄧姓駕駛當天上工已 15 小時24

2025 年 4 月 28 日,國道一號五楊高架桃園段,一輛遊覽車行駛中引擎冒煙起火,駕駛緊急停靠路肩疏散 24 名乘客,車輛隨即陷入火海,駕駛眼睛遭濃煙燻傷、兩名乘客輕傷25——逃生時間之短、車身燃燒之快,再次印證 2016 年國道二號火燒車的教訓並未被產業真正吸收。

每一次事故後,主管機關都宣示「全面檢討」,但下一場意外總是在幾年內準時報到。事故章節在這篇文章裡只佔七分之一,但它們其實是整個產業病灶最直接的體溫計。

11 小時、刷卡上工、人臉辨識:2026 年元旦的新制

蝶戀花後最重要的法制進步發生在 2022 年: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86 條之 4,明定遊覽車駕駛從報到到結束工作不得逾 11 小時、連續駕駛不得逾 4 小時,違者最高罰 9 萬元4

但執行端的漏洞顯而易見:行車紀錄器只記錄「車」、不記錄「人」。一輛車可以由 A 司機開上山、B 司機開下山,分開計算就都不超時——只要主管機關沒辦法證明是同一個人在開,罰則就形同具文。

於是有了 2026 年元旦上路的新制:交通部 2025 年 4 月 27 日發布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強制全國約 1.4 萬輛遊覽車加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駕駛上工前必須以員工卡、IC 卡、或人臉辨識方式刷卡識別身分,搭配行車紀錄器與 GPS,主管機關才能精確掌握「誰開了多久」5。立法院法制局 2025 年 5 月研析報告也指出,這項制度補上了 2017 年以來「車人分離」的稽查漏洞26

但新制爭議不小:公路局僅補助每車最高 2,000 元,車輛要全套安裝(讀卡機、感測器、後台系統)需 3,000 至 1 萬元不等,差額由業者吸收,工會曾抗議司機自費負擔27。旅行社必須連動調整行程、避免趕路;但在低團費結構下,執行最後仍仰賴稽查能量,而非業者自律。乘客端的「未繫安全帶」、車輛逃生門設計缺陷等老問題,也沒有在這波修法中被處理。

數字裡的產業:1.4 萬輛車、900 家業者、與結構性萎縮

依交通部統計處最近一次的《遊覽車營運狀況調查》,2021 年底台閩地區仍有 907 家遊覽車業者、約 1.4 萬輛遊覽車在營運28。對照 2015 年底的 944 家、1 萬 6,830 輛29,業者家數與車輛數雙雙下滑——六年內車輛數少了將近 3,000 輛。這背後是三股力量同時擠壓:

  • 高鐵分食國旅市場:2007 年高鐵通車後,西部走廊的長途團體旅遊需求結構性下降,包車從「點到點移動」轉向「景區內接駁」。
  • 自由行興起:年輕世代偏好小團、自駕、訂房 App,整車包租的需求向上限收斂。
  • COVID-19 衝擊:2020-2022 年團體旅遊近乎停擺,部分業者倒閉、部分車輛報廢未補;新車掛牌數至 2025 年仍未回到疫情前水準。

但車齡老化的壓力反而加重。遊覽車依法可使用 15 年(甲類大客車),但在低毛利的市場壓力下,許多業者把車操到極限。2017 年蝶戀花事故的肇事車輛是 2009 年出廠,已使用 8 年;高速翻覆時車身解體,也讓「結構強度」成為事後檢討的重點之一。

產業同時面對三個未解的轉型挑戰:綠能巴士電動化政策推動緩慢、業者觀望補助;駕駛高齡化與人力短缺,雙駕成本高昂讓 2026 年新制下的長途行程難以排班;以及轉型方向破碎化——少數業者轉做機場接送、企業包車、科學園區交通車或景區遊園車(如杉林溪、九族文化村),但「逃難式」轉型尚未成為產業共識。

比較視角:歐洲做得到的,台灣為什麼做不到?

歐盟長途巴士有非常嚴格的駕駛工時專法(EC 561/2006):日駕駛上限 9 小時(每週兩次可延至 10 小時)、連續駕駛 4.5 小時必須休息 45 分鐘、長途路線強制配置雙駕駛,並透過全車數位監控(Tachograph)即時稽查。台灣 2022 年的 11 小時上限、2026 年的駕駛識別設備,方向正確但仍寬鬆許多,雙駕也未強制。

監察院近十年來對遊覽車事故已多次糾正交通部,但歷次改革都呈現「頭痛醫頭」:GPS、罰則、評鑑、識別設備一波一波加,但靠行制度與低價競爭的核心始終沒被破解。可能的根本解方——強制提高市場議價(旅行社→車行→司機的法定最低價)、強制責任保險上限拉高、加速汰舊補助、逐步限縮或全面規範靠行——在每次事故後都被討論,又在輿論退潮後被擱置。

消費者端也不是局外人。公路局每年公布遊覽車業者安全評鑑等級(甲、乙、丙),2026 年起更提醒租車人主動詢問駕駛工時規定5。但低價團「購物站抽成」的商業模式仍有其市場,自由行時代下,部分消費者也偏好「便宜整車包租」——只要需求端的價格敏感度沒有改變,供給端就永遠有人冒險。

還能怎麼開下去?

蝶戀花之後,交通部推動「遊覽車安全管理評鑑」、修法限定 11 小時工時、2026 年強制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但根本問題——靠行制度與低團費競爭——仍未解決。

這個載著台灣人上山下海六十年的鐵盒子,從日治時期的「自動車」、戰後接收的混亂、金馬小姐單手翻杯的優雅,到野雞車與靠行制度的長期共生,再到蝶戀花的 33 條人命——它的故事其實是整個台灣戰後「庶民觀光的便宜紅利」如何被產業結構吞食的故事。

下一場事故確實「只是時間問題」,除非整個生態(供給、需求、監理)重新平衡。需要的不只是更多 GPS 和刷卡機,而是整個產業的重新議價:旅行社願意開出合理團費、車行願意付合理司機薪資、消費者願意為安全多付一點錢、主管機關願意處理靠行這顆深埋的炸彈。

否則,下一輛從交流道掉下來、或在五楊高架上燒成火球的遊覽車,永遠在路上。

延伸閱讀:金馬小姐、車掌仔、統聯客運、阿羅哈客運、國道五號、台灣觀光產業、勞動基準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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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道33死 政府單位蝶戀花旅行社鞠躬致歉 — 中央社報導 2017 年 2 月 13 日國道五號南港系統交流道翻覆事故的傷亡與初步責任認定。
  2. 蝶戀花翻車事故奪33命 一日賞櫻團趕行程、司機超時工作 — 聯合報報時光專欄,重建司機康育薰當天 16 小時工時、酒駕前科與公司排班過程。
  3. 蝶戀花翻車33死偵結 被告8人全不起訴 — 公視新聞網報導士林地檢署 2017 年 9 月偵結結果,分析責任歸屬難以認定的法律困境。
  4. 遊覽車駕駛工時不得逾11小時 最高罰9萬 — 公視新聞網報導 2022 年《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86 條之 4 修正內容與罰則。
  5. 防超時釀禍!遊覽車強制裝駕駛識別系統 明年元旦上路 — ETtoday 報導交通部 2025 年 4 月 27 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2026 年元旦起全國遊覽車強制加裝駕駛身分識別設備。
  6. 公路客運業務發展沿革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線上展覽,記錄日治時期幹線由鐵道部兼營、次要路線由 20 多家民營「自動車」事業經營的歷史,以及光復後公路局接收日股、改組民營客運的過程。
  7. 日治時期車掌小姐 — 國家文化記憶庫典藏,記錄 1944 年 14 歲的余劉菊蘭考上臺灣軌道株式會社(新竹客運前身)車掌,戰時躲空襲、載傷兵的口述歷史。
  8. 風光如空姐! 第1代金馬小姐年近70 — TVBS 專訪首批金馬小姐,記錄 1959 年 20 位服務員的招考、制服、工作內容與 1980 年金馬號停駛的歷史。
  9. 中橫公路舊影─梨山聚落(4):梨山車站舊景 — 國家文化記憶庫典藏 1959–1960 年代梨山車站影像,記錄中橫通車後的觀光客運景觀。
  10. 國光客運誕生、台汽走入歷史 回顧台灣客運史的一頁 — 聯合新聞網報時光專欄,回顧台汽從省營到 2001 年民營化(國光客運)的客運史。
  11.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86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明定遊覽車客運業「以待客包租」為營業方式及駕駛資格規範。
  12. 50年代金馬號小姐現蹤臺東,月薪600元是教師薪水的兩倍 — 台灣華報專題,記錄金馬小姐的招考標準、待遇水準與當年的社會地位。
  13. 金馬小姐、快車倒茶生 台灣交通史縮影 — 中央廣播電台報導研考會「世紀交通」檔案展,由第一代金馬小姐現場示範單手翻杯倒茶絕技。
  14. 獨/阿羅哈客運復出了!轉型遊覽車 歐洲車隊改裝「推包車服務」 — ETtoday 獨家報導阿羅哈 2022 年 2 月停駛後,於 8 月以遊覽車型態重啟營運的細節。
  15. 統聯崛起於「野雞車」亂象!1989年成為台灣首家合法民營國道客運 — 聯合新聞網報時光專欄,完整回顧 1980 年代野雞車氾濫的時空背景,以及 1989 年 11 月 17 日統聯客運首航、開啟國道客運民營化的歷史時刻。
  16. 野雞向前衝 — PeoPo 公民新聞影像紀錄,呈現高雄火車站周邊野雞車拉客現象與公路總局、警方的取締困境。
  17. 野雞車應急? 統聯客運違規載客 — TVBS 報導 2010 年代仍有國道客運業者違規租用遊覽車載客的個案,顯示「野雞精神」的延續。
  18.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9-2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規範遊覽車客運業申請設立的最低車輛數、場站與修護設施門檻。
  19. 蝶戀花 友力 藉「靠行」卸責 — 群策法律事務所評論引用蘋果日報報導,指出友力通運名下 136 輛遊覽車中有近百輛是靠行車,蝶戀花旅行社也是靠行模式違法經營。
  20. 蝶戀花國道翻車案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勞動部 — 風傳媒報導 2017 年 10 月 17 日監察院糾正案文,明確指出靠行模式不當剝削駕駛勞動權益、危及乘客安全,主管機關監督失職。
  21. 【車禍】靠行車,車行須負責嗎? — 鈞誠法律事務所引用蝶戀花案分析靠行車的法律責任,指出實務上法院多認定車行需負連帶責任,但執行困難。
  22. 阿里山車禍 僱車志工自責 — 中央社報導 2010 年 12 月 12 日阿里山達邦公路遊覽車翻落事故,3 死 25 傷。
  23. 105年7月19日國道2號遊覽車起火致車上26人全數罹難案 監察院糾正 — 監察院糾正案文,揭露車輛逃生門設計、業者管理與主管機關監督的系統性缺失。
  24. 遊覽車司機上工15小時太累釀禍?負責人連說3次「不會」 — 太報報導 2024 年 3 月 20 日高雄仁武自撞事故,駕駛當天已連續工作 15 小時。
  25. 國一遊覽車火燒車25人驚逃 — Yahoo 新聞 2025 年 4 月 28 日報導國道一號五楊高架桃園段遊覽車引擎起火、駕駛緊急疏散 24 名乘客的事故經過。
  26. 遊覽車強制駕駛身分識別相關法制研析 — 立法院法制局 2025 年 5 月議題研析報告,分析駕駛身分識別設備如何補上「車人分離」的稽查漏洞。
  27. 遊覽車明年起強制裝刷卡機 公路局補助每車最高2000元 — 聯合新聞網報導 2026 年新制下公路局補助上限與業者自費負擔的爭議。
  28. 110年遊覽車營運狀況調查 — 中研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釋出的交通部官方統計,記錄 2021 年底全台 907 家遊覽車業者與車輛抽樣資料。
  29. 104年交通年鑑:遊覽車客運業 — 交通部 104 年交通年鑑,記錄 2015 年底台閩地區 944 家業者、1 萬 6,830 輛遊覽車的官方統計。
關於此文章 本文章由社群協作,並經 AI 輔助撰寫與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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